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法律知识 2025-07-04 1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说明:
  1. 交通事故肩袖损伤误工赔偿多久?
  2. 人损赔偿一审判决被告上诉有什么影响?
  3. 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该向谁请求赔偿?
  4. 药品管理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
  5. 2025年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肩袖损伤误工赔偿多久?

肩袖伤赔偿要按根据病情(病历内容)来决定误工费的赔偿期限,治愈出院的一般只赔住院期间的,出院后需要适度休息的一般按实际情况承担2-3个月的,造成伤残的,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是在交强险死亡伤残项下赔偿的,所以不分责任大小(交强险不分责任大小,有责就赔),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才按同等责任划分,各担50%。

车祸肩袖损伤误工时间一般情况是三个月

误工费一般计算到伤残鉴定前。如果不进行伤残鉴定只能由医生出证明需要休息养病的时间可作为误工费计算时间。如果构成伤残,则计算到定级之日。如果仅是轻微伤害,则根据医院开具的病历记载判断,病历中要求的护理期限及你看病期间的请假时间等可计算误工费.

人损赔偿一审判决被告上诉有什么影响?

对原告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只是二审法院有可能会改判。原告就人损赔偿纠纷向法院起诉被告。被告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被告提起上诉,是被告的基本诉讼权利,对原告没有什么影响,最多的可能性就是二审法院改判赔偿金额以及赔偿责任。

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该向谁请求赔偿?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药品、 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 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 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 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 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在这则案例中,向某可以向血站或医院 提出索赔,如果向某向医院索赔,医院不能 推倭。

药品管理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

草案增加规定,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接到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

草案扩大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并明确惩罚性赔偿的数额。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二审稿规定: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造成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者或者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对于上述规定,有的常委委员、专家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合理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条件和数额。

据此,三审稿扩大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不限于“造成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并明确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为“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2025年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