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证据是否要交给对方(法律证据是否要交给对方保管)
法律证据是否要交给对方保管介绍:
起诉证据要交给对方吗?
民事诉讼证据应该送达给被告
证据是需要准备多份,在开庭前可以质证,也可以在庭审的时候进行质证,一般为了节约开庭时间,法官都会在庭审前都会跟原告说多准备几份证据,其中有一份就是给被告的,这叫质证。
举证时证据应该交给谁?要在举证期限举证还是可以开庭再举证?
对于被告提交的证据,法院不会予以采信,因为没有经过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