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
加班小时数如何计算?
先知道具体的加班时间的,同时在结合该劳动者本人的工资基数,这样才能计算出加班工资的数额。
加班时间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被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加班费的计算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均对加班时间的有明确的规定。加班时间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的被延长的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不能实现标准工作时间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不以标准工时制度确定的工作制度,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不定时工作制只有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才计为加班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规定的条件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超过标准部份,计为加班时间。
一、劳动法规定加班小时工资怎么算的?
1、延长时间每小时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
2、休息日每小时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
3、法定休假日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
二、加班费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即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我觉得一般的公司在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1.5倍支付加班费,每个星期的周六周天如果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可以给员工安排补休那么就不支付员工的加班费,如果无法给员工补休,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2倍给加班工资补助。
加班小时数的计算方法是:
1.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1.5倍;
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2倍;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3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每个月正常上班时22天制,每天八个小时,但也有的月份是23天制,但2月份就是20天制了,正常上班除了每天8个小时,超过的小时就算加班,星期六,星期天周未上班全天都算加班,而且加班工资是平时的一点五倍,国家规定的假期也是全天都算加班的,加班费是平时的三倍,比如中秋节,端午节,春节,五一节,十一,元旦等等!
按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八小时,八小时以外的工时算加班。例如你一天工作了11小时,那么加班了3小时。一个星期工作5天,正班工作是四十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上班算加班。平时加班费是时薪的一点五倍,周六周日是二倍,节假日是三倍。平时加班数加上周六日加班数再加上节假日加班数就等于你的加班总数了。
富士康加班工资怎么算?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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