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孩子不抚养犯法吗

法律知识 2025-09-06 3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生了孩子不抚养犯法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民法典提出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那么只有一个女儿怎么办?

民法典提出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那么只有一个女儿怎么办?

这种问题其实就是企图割裂了家庭。

女婿自然没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同样,儿媳也没有义务赡养公婆。这是公俗良序。

但这并不影响儿女各自赡养父母。

提出这种问题的人或者有这种想法的人,企图割裂家庭,责任“外包”。但这不现实,也违背公俗良序。

家庭关系本就有四条线:

夫妻、婆媳(公公)、翁婿(含丈母娘)、亲家。

法律的意境是,不能把赡养义务,外延到非血脉之外的非直系亲属身上。但法律同时规定夫妻双方不能阻碍对方尽赡养义务。

说得直白点:夫妻双方赡养各自的父母属于家庭正常开销,不得纳入夫妻财产分配范畴。

这无论在伦理为主的帝王朝代,还是现代生活中,都属于共识。根本不存在讨论的必要。

人们之所以这样讨论,无非“计划生育”造就的“责任外包”心理,由于担心“独生子女早于父母死亡”总想找一个人担当责任而已。

答案是,这个问题无解。

法律和公俗良序能够做的就是”夫妻双方无权阻止对方赡养父母,并规定赡养费不能成为夫妻财产分配范畴”。

但人生无常,企图把责任“外包”却是不可能的。

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祈祷不要“白发人送黑发人”。和每个人都要保留自己后半生的“生活必须”。

民法典提岀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那么只有一个女儿怎么办?

法律有没有这个规定暂且不说,就说做人要不要有良心。

我们村有个刘氏农民,今年也已经60多岁了。赡养岳母已经近20多个年头,每天像侍候自己的老妈一样,老岳母如今快90岁了,每天穿得立立整整,快快乐乐四处游闲。村里的农民谁不羡慕老太太有个好女婿。

说起这个老岳母,原先家里也是穷得要命,家住在大山沟沟里,岀山没有交通,要靠双腿走十多里路,到乡里才有岀山的大客车。环境不好,家里更穷,老两口生养了一儿一女,老岳父长年生病,就靠这个老岳母维持这个破烂不堪的家。

好容易把儿子拉扯大了,一场事故又夺走了儿子的性命。接着老伴又去世了,就剩下她和一个女儿。

女儿岀嫁后,嫁到了城里的郊区农村,这个刘氏农民结婚后,见老岳母一个人生活在山沟沟里,日子过得太艰难,照顾又不方便,小两口就商量让岳母搬过来一起住,这样就不用再为老人操心。

就这样,老人把家里的全部家当卖光了,才不到两万块钱。带着两万块钱搬到女婿家,女婿为了让老人能安心住下来,就把这两万块钱存在了老人的名下,说让老人自己留着,日后花着方便。

女儿女婿都是农民,种地靠着起早贪黑,老岳母那时候身子骨还算不错,也帮着多少干一些,女儿和女婿怕老人累着,什么活也不让老人伸手。可老人总觉得这是住在女婿家里,处处都有些小心翼翼,女婿就安慰她说,我爹我妈都不在了,你就是我的亲妈,这家就是你的家,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千万别受拘束。

就这样在一起过了十多年。可万万没有想到,就在这一家子正和和美美,小日子红火红火的时候,女儿一场大病不起,于次年不治死亡。

老岳母考虑女婿以后还要再续,自己要搬岀去另过。可女婿说啥不肯答应,你都这个年龄了,自己怎么过呀?我就是再找也要带着你,到啥时候你也是我的岳母。

村里有个妇女,亲眼看到刘氏的为人处世,经人介绍两个人结合成家庭,同样像自己的老妈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老人,每天给老人收拾的干干净净,老人走到哪儿,都说像似别处来的客人,在村里都夸老人家有福气。

儿女养不养老人,不能用法律和义务去衡量,要用良心去衡量,做人要懂得感恩,儿子也好,女儿也罢,生命都是爹妈给的,人家把女儿养大,给你做了老婆,又为你生儿育女,这不是恩情吗?给老人一些回报,都是应该的。人在做天在看,你的儿女也在看,好人总有好报。

(网络图片,侵权必删)

不要胡说八道误导大家。不要断章取义曲解《民法典》。

首先,法律倡导的是良纯,法律是道德的升华,是给好人提供做好事的环境条件。

关于女婿/儿媳是否具有对岳父母/公婆的赡养义务,其实《民法典》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1043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这是原则。“法律是道德的升华”,然后才谈条款。

关于赡养,要看的是《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具有赡养的“协助义务”。这一点是肯定的。

那么,协助义务是否属于法定义务呢?不属于。但是,也要负责任。

有关协助义务的法律规定是:协助义务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违反协助义务,不问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义务,有几类。附随义务、协助义务、约定义务、法定义务。

协助义务严格来讲虽然不属于法定义务,但是,法律强调了协助义务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为“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当行为人对受侵害人造成明显的损失时,即使行为人已经尽到一般人的合理义务,也应当对损害负责。

这个理论,原本属于刑法理论,在我国的民法学界,过去常将其与无过错责任等同。到了现在,严格责任原则已经被作为一项责任标准确立。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虽然不属于直接赡养人,没有赡养义务,但是,如果老人没能得到赡养,配偶却要付法律责任。

其实也可以这么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婿/儿媳不赡养岳父母/公婆,不作为“违法”或“犯罪”,不给你扣这种名义上的帽子。但是,该付的法律责任,你是一点也跑不了。

所以你说,女婿/儿媳不赡养岳父母/公婆,不违法,没错。

但是,别看你名义上不违法,事实上也照样该怎罚你就怎么罚你。

就这么简单。

您好!

这里先纠正两个观点:

  • 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与《民法典》没什么关系。
  • 不要把女儿“另眼看待”,没有什么怎么办不怎么办的,儿、女对父母同样有赡养义务。如果对女儿“另眼看待”,也别指望着女儿“坦诚相待”。养老不是只靠男的,很多家庭中女儿、儿媳,比儿子、女婿还要靠谱。

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提出女婿不需赡养岳父母(儿媳对公婆同理),只不过话是“正”着说的: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而且从导向、鼓励孝道文化上来讲,也不可能明确写明:女婿无须赡养岳父母。

在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有这样一句明确提及:“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对于独生女的家庭,女婿需要协助妻子(女儿),对岳父母进行赡养。这句话其实表达了两个意思:

  • 女儿是父母的赡养人,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 女婿没有对岳父母的直接赡养义务,但必须要协助女儿。因为从夫妻关系角度,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义务。

因此,从义务关系角度是这样一个逻辑:女婿有义务帮着女儿赡养岳父母。

那么,只有一个女儿的家庭,父母怎么养老?其实答案很简单:好好对待女儿,处理好与女儿、女婿的家庭关系。正确看待此问题的角度应该是:

  • 女儿,是“子女”,不是“女性”,千万不要带着性别眼光去区分子女。否则用结果推一推就知道了:女婿是跟女儿亲、还是跟岳父母亲?毫无疑问是前者。一旦“歧视”女儿,能指望女婿对岳父母好到哪儿去?
  • 赡养义务是建立在生养关系基础之上的法定义务,但赡养不是——赡养是建立在情感基础之上。岳父母对女婿未生未养,只不过因为与女儿的婚姻关系成为了家庭一份子,对女婿附加法定赡养义务的基础根本不存在。那么,能让子女、包括子女配偶真心赡养的唯一前提就是情感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和维系,父母是一个主导性因素。

啰嗦这些,本意上是希望能够给到题主一些提示和建议:

  • 感觉在题主的思维中有男女之别。如果有,建议扔掉。唯一靠谱的因素是家庭关系,而不是性别。
  • 不要过多的把赡养放到法律层面去考虑。与其探讨谁有义务、谁没义务的问题,不如把精力、心思花在真正该花的地方——让有血亲、姻亲关系的“一家人”,成为真正的一家人。

对待女儿、儿子,女婿、儿媳,都是同样的道理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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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女儿,唯一的依靠就是自己女儿来赡养,因为女婿没有这个责任和义务,要知道,男人有他的父母,要为他们养老送终,如果能力有限,养自己的父亲都难,那有能力去赡养岳父母。

女儿户的父母,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养老钱,因为自己老了唯一的指望只有亲生的女儿,但是,有些女儿嫁到了男家,经济条件不一定好,另外一方面,可能女人也没有撑管财政大权,平时自己花钱都是问老公要,因此,却使女儿想养自己的父母亲,也是无能为力。

为什么男人结婚一定要生男孩,就是为了养儿防老,反正农村人是这种想法,如果没生有儿子,别人就会认你是绝户。

有些人不理解,说生男孩是重男轻女,也许,有这种意思,而大多数人的想法除了这一点以外,就是老了干不动的时候,自己有一碗饭吃。

女婿是一个外姓人,再好也不如儿子好,一年回岳父母家不到三次,每次回去给一百几十元,连买油盐的钱都不够,有些人甚至空着手回去,根本指望不上女婿。

自己也是为人父,同时也是别人的女婿,但是,自己并不是一个孝顺,合格的女婿,说自己私心也好,狭隘也罢,虽然每年都回几次岳父母家,也给一些钱他们,但是,相比之下,自己还是对父母亲更好,毕竟,自己是父母所生,是他们辛苦养大的,忘了谁,也不能忘了父母,这就是父母与岳父母的差别对待。

有些岳父母,女婿对他们再好也不知足,认为付出多少都是应该的,所以,女婿每次回去都甩面色给女婿看,连自己同床的妻子也是一样,不但不帮自己的男人,反而一起责怪。

其实,靠谁不如靠自己,身上有钱就有希望,一个人,老了别指望儿女养,也不指望女婿养,他们有他们的难处,如今年轻人压力那么大,养家糊口也不容易。

所以,一个人能干的时候多存点养老钱,如果有三四十万存款,即使老了干不动,每个月也有一千元左右的利息,虽然少点,但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一个老人每个月有一千多元,就算是生活在四五线城市,也够用了,如果生活在农村,用不了一千元,有五百元一个月足够了,而且生活还很滋润。

女婿不是儿,我们一定要搞清楚,养你是他的本心,不养有他的道理,其实,岳父母和女婿的关系很微妙,女儿未离婚是女婿,如果去世了或者离了婚,什么也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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