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伤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知识 2025-09-14 1
很多朋友对于劳动法工伤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工伤鉴定的材料必须要原件吗?
  2. 工伤申请认定上交材料,必须给劳动部门原件吗?
  3. 工伤鉴定的材料必须要原件吗?

工伤鉴定的材料必须要原件吗?

这是需要看什么材料的。有些材料是需要原件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工伤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原件由医疗机构保存,提交的复印件须经医疗机构加盖印章,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的,经审验后原件会退还工伤职工。工伤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表用人单位是否签字不是必经程序。

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工伤申请认定上交材料,必须给劳动部门原件吗?

复印件也可以。与原件核对一下就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鉴定的材料必须要原件吗?

  工伤认定材料是否提价原件视情形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部分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是原件,身份证需要原件验证,其余并不要求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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