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离婚要通过法院呢(为什么离婚要通过法院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为什么必须进行调解?
法院离婚审理案件,按照相关法律与程序规定,必须进行调解,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
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
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因此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权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这则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庭。
以下情况被告不出庭也可以依法审理
二、诉讼中一方不到庭能离婚吗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
赡养
、抚育、扶养
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老婆去法院起诉离婚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这样做?
妻子起诉离婚,为什么要这样做?
说明她认为起诉离婚是唯一的办法。
第一,虽然离婚有两种途径,但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必须是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才给你们办理离婚登记,任何一条不符合,都无法颁发《离婚证》。而你起初的不同意离婚,自然妻子对你一同去民政部门离婚,存有疑心,况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能不能达成协议,她不敢肯定。
我遇到好多离婚案,都是说好的去民政办理时,结果另一方却反悔没去,或者对协议反悔,或者又提出一些无理要求,最后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二,鉴于女方的上述考虑,你妻子才起诉离婚。法院的传票不是儿戏,你不能想去就去,想不去就不去。对于离婚案件,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强制你到庭。
调解是离婚案的必经程序,你妻子不相信你私下的承诺,通过法庭调解,白纸黑字,签字按印,就不再惧怕你出尔反尔。
第三,诉状只是一种形式。
法院立案,审查的是诉状。要想离婚,诉状当然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婚姻现状、离婚愿意来阐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至于说诉状是否属实,也只有在开庭法庭调查才能查实。
我是@北门俗子 ,二十八年法庭工作经历,为你的婚姻家庭答疑解惑。
女人心被男人伤透了
已经无法挽回!
听到“这样去民政局离了不就好了吗?”真替你们这段感情可惜。
女人大多数都是过日子的,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找好了下家,就离。或者说故意以结婚为理由,蹭男人这蹭男人那。
女人都是想找个依靠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闹离婚。
一段婚姻走到起诉,也就算到了夕阳
法律咱不懂。但我就知道一条,中间有个考虑的时期,也就是看看夫妻还有没有回旋余地,基本上是半年时间。
半年过去了,媳妇还是坚持?起诉,说明这段婚姻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到了这个份儿上,就赶紧痛痛快快的离吧,再纠结也没有意思,因为女的人的心,已经被伤透了。
一般不起诉,起诉的婚姻,心已经麻木了
婚姻有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自愿的到民政局,另一种就是经过法院。当然第一种,存在个别纠纷,这种纠纷就是同愿意不愿意离的纠纷。
法院不一样,法院不管哪一种纠纷,都给你搞的清清楚楚的,不给你留矛头。说明这个时候,媳妇的心已经死了 无法复活,对你没有任何的留恋和报希望。
孩子归被告,女人对男人绝望
我们都知道一个女人不舍弃孩子是因为疼爱舍不得。另一方面是因为孩子跟着父亲怕受罪。侧面都反映出来,你这个爸爸有时候做的是不到位的。
不要叫屈,孩子三岁,女人带着孩子,基本上后路就断了。想幸福的女人一般都不带孩子。
只有自食其力,有本事有能力,然后对男方带孩子这个事情不放心。或者说另一方面,母爱特别大,非常爱孩子,加上经济条件允许,都不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你的媳妇,此时此刻,经过法院,起诉你。态度特别的坚决,然后孩子三岁,抚养权归女方,说明你这个男人确实太不靠谱了。
男人靠不住,女人自寻活路
问题细节当中描写的很清楚。刚开始你不在意,经过了半年的考验。反而内心同意了。但是搞不懂一点,去民政局离婚不就得了,为什么还要搞到法院?
第一心想,离了婚不至于闹到那个地步,因为法院得请当事人到场,是别人告诉你的,对你来说是面子上挂不住。
最后才总结出来,不如上民政局离了算了,闹那么大动静干啥?明显看出来你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没有一点点的遗憾,伤心和难过。
男人在这个世界上基本上也沉默作为标签。心里有责任,不想离婚的男人一般口里描绘不出来这样的现象。
没有想怎么去挽回,没有想着怎么去给孩子带来更好的生活。没有想着让一个死心的女人能不能复燃!反而想着什么法简单离婚,不走复杂程序。
婚姻从一开始就说不是仅仅两个人的事情。是两个家族的事情,更是两个思想不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的事情。
里面充斥着太多的因素。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都影想着一个人的思想,更影响着一个人对事情的看法和态度。
就比如你们离婚这件事来说,女人的心情可以说,我很理解!带着孩子后路很难说,但是在男人的角度想到的却不是这些问题。这就是你们的差距,永远不在一个点上沟通,你想要的和她想要的,中间差一个银河系。
所以,为什么搞那么复杂?一方面,是法律上的程序,放弃当然可以撤告。
另一方面就是女人想给你断的清清楚楚,不想跟你有任何的瓜葛,把孩子也带走。最大的原因就是女人的心被你伤透伤死了。
总之,聪明的男人也不要搞清楚为什么女人这样去做,她既然这样做了,肯定有她的理由。
默默地接受就可以了,不要互相的诋毁对方。更不要以孩子为借口找对方最后,辩论。
此时此刻对你来说放手是最好的选择。人会慢慢长大。希望这一次你会学着长大,怎么去疼爱一个人,怎么疼爱一个为你生儿育女的女人。
因为有些女人,是适合有人疼的,而有些女人是不适合的。显然,你现在遇到的女人是适合的,但是机会已经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