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知识 2025-09-16 2
其实两个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两个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是什么,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两个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是什么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一人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如何处理?
  2.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违法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3. 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人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如何处理?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所谓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一人实施了两种或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不是指多次实施了同一种行为。合并执行的,拘留处罚可以超过十五日,罚款处罚可以超过两百元。

就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一个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六个月内,又一次违反同一种治安管理行为或其他种治安管理行为的,则按照从重的原则处罚;

2、一个人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按照不同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则将两种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的最多不超过20天。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节选)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违法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认定及处罚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是指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强烈不满和痛恨的情绪和心理,即民族间的相互敌对和仇恨。民族歧视,是指对于某个民族不平等、不公正的对待,包括观念上的歧视和具体行为上的歧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主体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且都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

2、客观上共同实施了同一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各个共同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过错,即对所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两个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