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工伤先行支付有关规定
今天给各位分享社会保险工伤先行支付有关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社会保险工伤先行支付有关规定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未缴纳社保工伤后能不能先行支付?
由于当事人没有缴交工伤保险,无法依法享受工伤相应的待遇。但用人单位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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