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什么用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投邮时即视为送达的条款是否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投邮时即视为送达的条款有效 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然后,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总之,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应当认识到,只要依法按送达程序操作,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是肯定能送达到的。 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回执上签字,只表明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不说明其是否同意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如果员工对公司的决定不服,则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员工采取拒收公司决定的做法,不是面对现实的态度,我以为是不可取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有什么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开具的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一方向另一方表达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只是用于通知对方。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向离职的劳动者开具的证明该劳动者已经从该单位离职。
离职证明是给第三方看的,一般用于劳动者向社保机构办理失业金、到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等。
劳动者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否意味着认可解除行为?
“沉默,不代表自己没话说。沉默,只是不愿当场发作。沉默,我只是在为胜利积蓄力量”。
劳动者收到解除通知,只是表明公司确实履行了通知到本人的义务。如果公司解除程序或结果不合法,员工完全可以以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求足额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或其他应得待遇。
法律依据有: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企业唯有合法经营,平等、公正、自愿的基础上才不怕员工反悔、纠缠。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红头文件算不算通知书?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红头文件不算通知书,红头文件通常是作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规范要求,需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发行,通知书通常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告知文件,通常是针对个人或者一部分人,通常只需要特定部门出具。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