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被开除有赔偿吗(上班时间睡觉被开除有赔偿吗)
上夜班睡觉被辞退有没有经济补偿,已签订不?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公司是否有相关制度,并提前告知。
要看上班睡觉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企业可能带来什么样的损失。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是严重违规,是可以没有补偿金的。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天天在单位睡觉,被单位开除后还要维权,请问这样员工劳动仲裁会支持他吗?
什么叫睡觉???请把这个伪命题说清楚,有天天上班就睡觉的人吗???如果有说明你剥削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过量劳动,工人在你单位木有人权,瞌睡在重的人晚上还睡不够吗,晚上睡觉,白天上班还睡觉这是死人还是活人??
这个问题小安分两方面说,希望各位能先看完,不要看一半就急着骂我~多谢啦!
上班偷懒就是坏员工
看到大家都从员工睡觉对不对方面聊,很多人都觉得员工没错?!上班睡觉怎么会没错,说制度问题、管理问题的,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制度管的松了,自然有人偷懒,特别是某些员工,工作能耐没有,钻空子本事特强。制度管的紧了,又有人说什么血汗工厂。总之只要出了劳资纠纷,不用看问题、不用问原因,先对资方一顿骂,肯定是没错。这种想法跟郭德纲说的“先崩后问”有什么区别?
纵使制度、管理有问题,你就有理由偷懒了吗?
反转来了,企业方开别开心
不过企业方也别开心,我后面的话,可能您就开心不起来了。那就是:纵使您说的都对,请问,您怎么证明呢?
要知道,到了仲裁那里,可不管大家谁说什么。凡事讲证据,他除了每天睡觉,起码还得有点别的问题吧?如果只是躲起来睡觉,就作为开除的理由,问题就大了。怎么证明他睡觉,录像?怎么证明天天睡觉,天天录像?很明显,不现实吧!
所以,这就提醒企业方,要是想要除了问题员工,一定不能头脑发热,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有理有据,再按照劳动法等相关制度才能顺利的开除一个员工。不然,一定要你好看。
“职场碰瓷者”是对那些消极怠工、想方设法讹诈企业的恶人的统称,如同大街上的碰瓷者一样,他们的存在一定有合理性。现在大家都装行车记录,比以前要更加遵守交通规则,碰瓷的人就少了很多市场。“职场碰瓷者”也一样,坏人永远有,就看你怎么惩治坏人。自己没做好,就怨不得坏人讹你。人家去仲裁,恐怕开除的时候,也没有留足相应的证据和签字吧,他才能那么理直气壮。你说他有问题,他还说你有问题呢?你让仲裁相信谁?
总之,如果真的不幸赔了钱,先别想着骂人,要先反省,以后如果能做的更好,就当交学费了!
不管企业有多坏,为了整体社会的发展,我还是希望资方都能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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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在单位睡觉,这要分两种情况,一是没有完成领导以及公司制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他睡觉,二是完成上述要求,他睡觉。这第二种情况,说明你领导安排工作不合理,不到位。至少不能全怪在员工身上。第一种情况一般情况下该罚,但特殊情况还是需要讨论,譬如超过他工作职责内容,加班加点等。总之,一个员工天天上班睡觉,肯定有夸张成分。有的年纪大了,上班打会瞌睡,你也不能说严重违纪啊。因此,在双方肯定事实和原因基础上,提出可行解决办法,才是处理问题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