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在线答疑 >网络平台对用户侵权内容监管不力,依民法应担何责?【侵权】

网络平台对用户侵权内容监管不力,依民法应担何责?【侵权】

2025-02-05 11:50:54 0人已围观

网络平台对用户侵权内容监管不力,依民法应担何责?【侵权】

网络平台对用户侵权内容监管不力,依民法应担何责?【侵权】用户侵权,平台提供信息

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无过错责任制是指损害的发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规定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主观,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无过错责任是指,在具有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被侵权人的损害后果和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下,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均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

法律分析,无过错责任指依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不论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是否存在过错,均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

民法典无过错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应当承担责任,这就是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违约责任中,在违约责任发生后,非违约方只需证明违约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即可,而不必证明其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

过错推定责任是指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

对于私人信息在网上泄漏严重这一现象,何时才能规范。

生活中在网络上分享相关图片、视频等,仔细反复检查,不要出现自己的或者他人的相关个人信息,最后作为个人而言,我们应保护自己的隐私的同时知道侵犯他人隐私违法,不去曝光他人的隐私,不传播其他人的个人隐私,不参与传播其他人的隐私。

擅自泄露他人私人资料至网络上,往往触犯相应法律,此举不仅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而且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我们每个人的个人信息都受到了严格的规范和保护,如果上传的信息涉及到敏感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生物特征或者行动轨迹等,那么这个行为的违法性质就更加明显。

网络节操保护个人隐私,在互联网时代,用户的信息非常容易被泄露,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在网上浏览和发布内容时,我们应该谨慎对待个人信息,如不要轻易透露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私人信息,特别是在社交媒体上,更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

网络内部各节点之间通过网络共享网络资源,就可能因无意中把重要的涉密信息或个人隐私信息存放在共享目录下,因此造成信息泄漏,甚至存在内部人员编写程序通过网络进行传播,或者利用黑客程序入侵他人主机的现象,因此,网络安全不仅要防范外部网,同时更防范内部网。

另外,现行的各类规定一般仅限于禁止泄露个人信息,但是,个人信息主体在信息收集、保存、利用中的知情权、同意权、请求更正错误信息和删除不必要信息乃至获得救济的权利等,几乎都没有得到确认。

商家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知情权的规定。

《电商法》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商家如果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侵犯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一般发生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