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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阿强与 “培训讲师” 大李的劳务合同纠纷

2025-01-12 09:22:36 0人已围观

“培训机构” 阿强与 “培训讲师” 大李的劳务合同纠纷

阿强开办一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聘请大李为王牌讲师,合同期一年,年薪 30 万元,分季度支付,大李每周授课 15 课时,保证课程质量、学员满意度。半年后,大李因个人接私活精力分散,授课时常迟到早退,学员投诉增多,课程质量下滑。阿强要求大李改正,否则解除合同,扣除当季度未支付的 7.5 万元工资;大李称偶尔失误,不同意扣薪。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损害单位利益时解除合同权利。大李行为影响教学秩序、机构声誉,阿强有权解除合同,若大李不认可扣薪,双方需协商或诉讼,阿强要举证大李违约行为,如学员反馈、考勤记录,大李若主张权益需证明自身工作价值、失误合理性,依据劳务合同、教学评估等证据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