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恶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

法律动态 2025-07-13 2
恶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汇总:
  1. 用人单位故意延长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者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故意延长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者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故意延长试用期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是有明确规定的。约定试用期的起点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便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还未达到公司要求而想延长试用期,且试用期在法定最长时限内,也是违法的。同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并不是实行试用期的唯一条件,有些工种是可以不实行试用期的,如建筑小工、装卸工、力工等。试用期也同样需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违规违法行为,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你已签订劳动合同,那你申请延长的试用期应全额支付合同约定工资。至于赔偿,法律是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延长劳动合同试用期,但如果单位延长试用期,劳动者也不能得到经济赔偿(目前法律没有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试用期不合格,公司可以辞退劳动者,不用任何补偿,试用期劳动者也可以很容易的提出离职(提前三天即可)。所以试用期是劳资双方的一个互样了解的过程。但现在,因为劳资双方不能完全平等,资方强势,所以都快变成单面方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考核了。

虽然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有一种情况除外,也就是即便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也不违法。比如签的是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而在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是三个月,在三个月即将到期的时候,用人单位还不能完全认同劳动者的能力,但又愿意给劳动者更多的时间来表现自己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调一致的情况下,再延长三个月试用期,完全是合情合理的。这种操作是属于劳动全同变更。

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现实中如果用人单位延长合同试用期,劳动者觉得不公布你可以不接受,直接走人,但想依这个来投诉,仲裁可打官司,想要公司赔偿,我是觉得没必要,有这个精力还不如充实自己,只要自己能力强了本事大了,用人单位三顾茅庐来请你,这些就都不是事了。

而做为用人单位来说,也别想着延长劳动者试用期,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不合格的人该辞退就辞退。不然会引起法律风险,对于一个遵纪守法的企业来说,得不偿失。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为一个月,不知您与用人单位是如何约定的此事。如果已过试用期,用人单位也没提出什么问题并正常上班,但就是不签正式用工合同,您可先与用人方协商,如无答复可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至于您所说的赔偿倒没有明确规定,但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是要双倍付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