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几次为限(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几次为限期)

法律动态 2025-07-18 4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几次为限介绍:
  1. 刑事案件第一次被检查院退回公安补充侦察的期限是多久?
  2. 刑事案件退回二次补充侦查的几率有多少?
  3. 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一般会有什么结果?

刑事案件第一次被检查院退回公安补充侦察的期限是多久?

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案件退回二次补充侦查的几率有多少?

补充侦查不能简单的用几率来衡量,需要结合实际的案情和法律的规定来进行。 一般情况下,不会退回二次。之所以退回,主要是为了争取时间,这是大多数情况下的。确实有需要的,都是那些大型刑事犯罪案件。 要看具体案情,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一般会有什么结果?

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般会有什么结果?

检察院二次退回补充偵查的案件,通常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果公安机关自己不消化案件放人,没有新证据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就会被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而予以无罪释放。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退回补充侦查是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后,经过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原有的侦查工作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进而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以后,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如果认为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已经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如果认为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仍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那么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必须变更强制措施。

很多人认为补充侦查是为了让侦查机关收集更多犯罪证据,对犯罪嫌疑人是不利的。其实不然,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的补充侦查都是为了延长审查起诉的期限,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完毕以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经过补充侦查,重新查明一些事实情况和证据,认为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实充分的,将会再次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检察院在再次接到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结果和相关证据材料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如下的处理:

1. 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如果说在经过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认为现有的事实和证据对于认定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能够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就会针对该嫌疑人提起公诉。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对于事实和证据已经没有异议了,仅仅是具体罪名不相符合的,检察机关可以进行罪民变更再行起诉。

2. 案件事实存疑,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如果二次补充侦查之后据以定罪的证据仍然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或者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又或者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那么检察机关就会做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当然,如果之后出现性的征集能够补足上述证据和事实存在的缺陷,可以重新提起公诉。

3. 相对不起诉。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可以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4. 绝对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决定。

5.建议撤案。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根本就没有犯罪事实的,那么就会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并将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题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