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法律动态 2025-07-21 2
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解析:
  1. 我签了违建整改通知书没有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2. 签了违建通知书就必须拆除吗?
  3. 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要做哪些事?

我签了违建整改通知书没有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1、签收危改通知,证明您已经收到了相应的通知;

2、通知的内容是你需要履行的义务;

3、一般拆除危改通知上面都有相应的不履行的后果,比如强制拆除、罚款、委托他人拆除等不利后果;同时上面应该也会注明你有保护自己权利的途径;

4、一般不履行拆除违建的行为,除非造成其他重大事故或者重大影响之外的一般事项,依据你的通知内容,一般也就是强制拆除、实施罚款,或者委托其他机构拆除由您承担相应的费用等。

5、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属于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在拆除过程中根据行为会触犯治安管理法或者刑法的其他行为发生,但是那些并不是直接因为该事宜产生的法律后果。

签了违建通知书就必须拆除吗?

不一定要必须拆除。收到违建通知书并不必然导致房屋被拆除,应判断其是否合法。

1.是否经过调查取证。通知书的做出是否经过了调查取证,是否听取你的意见。应该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做出违建通知书。

2.下达通知的部门是否具备相应职权。做出违建通知书的行政部门,对于涉案的建筑物,是否具备合法职权要搞清楚,有些行政部门超出行政权力执法,肯定是违法的。

3.房屋是否一定要拆除。违法建筑分为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两大类。这决定了违法建筑是否可以依法消除违法情况而变为合法建筑。

基本上是必须拆除的。
因为违建是指在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下擅自建设的房屋,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被相关部门发现并签发了违建通知书,就意味着要求拆除这些无证无照的建筑。
此外,违建损害了城市管理秩序,破坏了市容环境,也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因此必须拆除。
如果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况,如建筑存在历史价值、涉及到房产权属纠纷等,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相关手续,经过审核通过后再进行保留或拆除。
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不是通常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签了违建通知书不是必须拆除。法律规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限期改正、予以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答: 签了违建通知书必须拆除。
1,违建是指建造过程中未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手续、标准和要求建设,或者建筑物违反了现行建筑规范或者设计标准,属于违反官方规定,因此其通知书内的内容必须要遵守。
2,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违建通知书中都会明确要求拆除并明确相应的拆除时间,如果超时不处理,会有相关部门进行拆除,因此签了违建通知书就必须拆除。

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要做哪些事?

一、没有建房手续不一定是违建。

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相关有权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根据以上规定,任何单位、个人进行建设都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由有权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但是《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根据发不溯及既往原则,以上规定只能规范制约2008年以后的建设行为,“管不着”2008年以前的建设行为。

我们都知道在很早之前《土地管理法》并没有那么严格,很多的农房都是没有证件的,对于农民的宅基地大都采取十分简单的审批手续,往往宅基地划定的地块通过审批后,农民们都只会拿到一张纸,上面写着审批的内容,同时盖有政府的公章。当然还有很多其他因素,导致至今很多农民的房屋都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这不是农民的原因造成的,而是由于法律部完善、相关部门懒政造成的,其不利后果不应当由农民来承担。所以,无证房屋不一定是违建。

二、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

虽然《限期拆除通知书》一般都规定在某日前自行拆除,否则便强制拆除,但其实不用过于紧张,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相对人有对该通知书或者决定书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后两个月内,而行政诉讼是在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提起,所以在法律上房子至少可以保留六个月,而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收到一审判决后,如果对我们不利,还可以提起上诉,上诉转卷的过程一般都在二到三个月,二审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如果提起法律程序,从接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到二审结束可以有一年半的时间保留房子。

最后, 如果您遇到征地拆迁的问题,最好聘请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协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