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司法流程有哪些
刑事诉讼司法流程有哪些介绍:
刑事案件到法院后的流程?
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2、如果决定受理案件并且决定开庭审理之后,法院需要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并将检察院的起诉状副本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3、在开庭之前,需要向有关人员通知开庭的实践和地点,也可以召集有关的人员了解与庭审相关的情况。
刑事转行政案件的流程?
在我国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追究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构成行政违法的案件,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不一样: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需要先撤销案件,然后将行政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3、在审判阶段,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刑事案件开庭流程详解?
刑事案件的法院开庭审判流程为: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六)法院进行评议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