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院不予批捕继续侦查取保候审程序是什么
检察院未批捕,公安取保候审,现在公安又要直诉,怎么解决?
首先,你所说的直诉并不是说公安机关直接把你起诉到法院。
我说一下正常的司法程序,公安机关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你有犯罪事实发生且属于本单位管辖,经分管局长审判,可以对你进行立案侦查,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一般分为三种: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采取哪种强制措施。
如果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那么在规定期限内公安机关要向检察院呈请批捕,检察院审查决定后认为需要批捕的,就会给公安机关出具一份决定逮捕通知书,再有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就在看守所里等着被判就行了;检察院认为没有逮捕的必要,那么就会给公安机关出具一份决定不逮捕的通知书,那么公安机关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对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并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你说的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并不是说侦查就到此结束了,而是需要继续侦查,当公安机关认为侦查结束后,会将案件起诉到检察院,这就是开头说的公安机关不可能直接诉到法院,直接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案件被起诉到检察院之后,检察院也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查,排除非法证据什么的,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那么会将案件再退回到侦查机关进行继续侦查,如果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就由检察院将案件公诉到法院,最后由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
有一则报道网友看到没有,深夜零辰12多,行凶男方是一群人,自卫方是一个弱女子,女子只是摇晃水果刀,而男霸方拿菜刀挥舞,同伙来把他的菜刀抢下,在抢刀的时候是不是考虑自伤,这个问题还直得考虑!!!
第一是李某一步步把事态升级。第二李某带刀跟二、三十人到唐家,就有侵权行为,李某其中人为什么不报警或止制?第三唐雪开门就给李某踢了一脚,构成故意伤人或故意杀人(因一脚也可致命)唐雪反击属正当防卫。第四证人材料对唐雪不利,因当时目击证人都是李某带来的人。第五李某此人素质很差,常言道:男不跟女斗。可见李某与恶人有何区别。
看到这么多人支持唐雪我就放心了,正义在多数人这边,说明懂法知法明事理的人越来越多,不管别人说什么,如果半夜有人纠结歹徒到我家里伤害我家人,我也会奋起反抗,保护家人,何况唐雪是个弱女子,我很佩服,所以我坚决支持唐雪无罪释放,如果法院做出了错误的判决,唐雪也永远是我心目中的女英雄。
二三十人带刀半夜去欺买一个女人。这不是黑社会是什么?公安不抓黑社会,确抓被欺负的女人,就这样的公安报案有用吗?应当查一下李家的后台保护伞,当地公安还要直诉,我看当地公安有伞可查。
唐雪肯定不只一次报过警(警方说被杀者对唐道过歉)但在零警情下不了了之助长了死者(据说是村霸看来是真的),带二十多人用刀砍门在此种情况下请法官冷静冷静地处理!!!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有多大,涉嫌诈骗的案件?
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批准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大小,由公安部门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法定情况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辖,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法律也上明确规定了,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
资料扩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则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