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按劳动合同发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没按合同来发工资怎么办]

法律动态 2025-07-25 8
很多朋友对于公司没按劳动合同发工资怎么办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定合同,又压工资不给,到劳动局告有用吗?为什么?
  2. 如果用人单位也不给凭条,也没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讨要工资?
  3. 公司没有跟自己签订劳务合同,发工资的时候也没有工资条。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4. 劳动合同没写工资合理吗?怎么办?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定合同,又压工资不给,到劳动局告有用吗?为什么?

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一定要记得收集证据,另外,可以明确的说找劳动部门一定有效果,不过需要自己多积极主动,不要指望投诉一下就有结果。

您这种情况的关键是什么?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所以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非常重要,那么你得搜集这几个证据。

1、平时发工资的记录,如果是银行转账,且是公司账户转过来的就最好,那么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2、社保缴纳记录。不过合同都不签的公司肯定也没有社保。

3、其他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公司发布的通知等有涉及到你个人信息的书面材料。

4、有效的打卡记录,得有公司公章或签字。

5、日常工作记录,且有你和公司领导的签字信息,有盖章的更好。

6、其他最大化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班的证据。

遇到这种情况,到劳动局告有用吗?肯定有用,但要区分清楚!

员工反映此类问题的渠道的基层部门实际上有两个,一个是劳动监察大队,一个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一、劳动监察大队

主要是受理员工的投诉并经过协调,同时可以对公司其他方面的违规作出处罚,他们的完结时间也是30天到60天,不过如果你催一催,可能一两周也能出结果。对于这个部门,见识过的员工肯定是无奈大于预期,为什么,这里就不多说了,自己实际去体会!

假设你不在一线城市,而是在三四线城市,那么只要有一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机会,都要不要去找劳动监察大队。不过不得不说,一线城市的劳动监察大队还是非常给力的,但三四线城市甚至一些县城的,就不要抱太大希望,这是很多朋友都实际经历的。(by头条号打听生活)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

说真的,如果三四线城市或县城,没有劳动仲裁委员会,那么大部分员工都投诉无门,或者根本就没有结果!虽然这些地方劳动仲裁的窗口人员,乃至仲裁员也会偏向于员工,但都是仅限于受理案件前,一旦立案了,还是相对比较公正的。毕竟调解协商是他们工作的重点。

总的来说,你这种情况就一定要想办法准备齐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压工资这些就肯定能要回来!记得如果你不是在一线城市,那么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也别去劳动监察大队浪费时间了!如果在一线城市,倒是可以去一下。还有申请劳动仲裁时,也不要被窗口受理材料的人给忽悠了,态度一定要坚持,不卑不亢!如果有不懂的,可以私信给我!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首先,是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不是去劳动局,其次,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申请仲裁,而不是起诉。然后,去申请仲裁有没有用,关键在于证据,如果你证据充分,赢得仲裁几率很大。

所以你要注意收集证据,首先要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也就是你跟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单位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发放工资,也就是说没有工资条或工资发放记录等之类的。所以说首先要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很关键。如何证明呢?比如单位下发的工牌,录用你的时候的登记表,入职手续之类的以及两个以上的工友证言证词。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职工按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劳动报酬。

因此你准备好相关证据之后,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救济,仲裁之后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救济。

总之,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

1.不管是否签了劳动合同,你与公司已经存在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理应支付劳动报酬。

2.你要保留好能够证明你们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说录用通知书,应聘登记表,打卡记录,签到领工牌/领饭卡的各种通知单。

3.要找企业所在区的劳动仲裁部门,具体可以在网上搜索,取得电话后,可先电话咨询,按照仲裁要求准备书面材料。

4.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5.你是否要这样做,取决于你对于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程度的评估,你的内在动力,还有精力上是否支持。

能不能拿到工资跟签没签劳动合同没关系,只要能拿出在该单位何时入职的证据,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应该发工资。当然最好有劳动合同,不过从全国来看,国有企业、较规范的私营企业都会签有劳动合同,南方沿海的企业相对规范,内地及偏远地区的企业相对不规范,一般不签劳动合同,当然也不绝对。按劳动法规定,入职时即要签合同,否则即为违法,可以到劳动局相关部门举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果公司没有给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且还拖欠工资,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去申请劳动仲裁,只要你有相关的证据,就有可能胜诉,怎么会不管用呢?如果这种法律途径都不管用,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呢?

首先公司如果没有给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另外就是如果有拖欠工资的情况,也可以要求公司把工资发给你。当然,如果你认为这个公司不靠谱,你也可以就此提出离职,还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你能跟公司协商解决的话,当然不需要去仲裁,但是通常情况下,公司都已经这样无理了,谁还能跟你协商解决呢?所以你只能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你唯一的合法途径,如果你不相信法律,法律也没有办法保护你。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如果用人单位也不给凭条,也没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讨要工资?

讨要工资的方法很多,关键是看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构成劳动关系,哪么按劳动关系来讨要工资。如果是劳务关系或者雇佣关系哪么按劳务关系或者雇佣关系讨要工资。如果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讨要工资的办法由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二是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要求帮助索要工资。三是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请求。四是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劳务关系或者雇佣关系,讨要工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二是协商不成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关注。

公司没有跟自己签订劳务合同,发工资的时候也没有工资条。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一、公司自用你之日起1个月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提供以下证据证明您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1、微信工作群记录、工牌、员工名册;

2、发放工资的流水、转账;

3、人证;

4、其他能证明你在单位工作的证据。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回答,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没有签合同没有工资条没有交社保,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其赔偿。通常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都是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建议题主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没写工资合理吗?怎么办?

这是缺少必须的要件。劳动合同有制式版本,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使用标准的纸质合同本,否则就是有猫腻,不合规隐含了某种不合法。要求企业劳资部门重新使用标准制式版本签合同,若企业不同意可去劳动局申诉,要求重签或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社保等损失。标准版是有工资额栏目的。

劳动合同不写工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申请劳动部门整改甚至赔偿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缺乏必备条款,则意味着合同不成立。从劳动合同的角度来说,如果合同不成立,相当于双方并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面临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

如果劳动报酬属于必备条款,约定不明的话,也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而法律恰恰不是这么规定的,所以劳动合同法所称的必备条款并非合同成立的最基本的要求。

谢邀。

根据劳动合同法17条的规定,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

如果劳动合同里没有注明薪资标准,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只是属于条款约定不明。

有的单位在劳动合同之外,会以薪资确认表的方式确定工资标准的,以薪资确认表为准;要是通过银行卡发放的,那实际发放的数额也可以作为工资的确定标准。

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劳动报酬,不符合法律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回报。因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劳动报酬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2)工资支付办法;(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4)工资调整办法;(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要符合我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的条款。那么既然是有明确规定为什么有的企业不写明呢?理由主要是两方面:1、不写明工资或者写假的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根据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也就是说不写明但是可以补正的,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2、工资报酬在企业中均属于保密信息,为了防止员工互相比较影响团队的氛围,一般企业均不喜欢写实际工资,要么就写按公司的薪酬制度定岗定薪,要么就写最低的工资标准,目的也是为了加强企业的人事管理。

关于公司没按劳动合同发工资怎么办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