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主动离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没到期,员工主动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一下,你问的是单位要给你补偿金?还是你需要支付给单位违约金?
◆ 先说一下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以下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由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因营私舞弊,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如果你存在以上几种情况,那么单位是不需要向你支付赔偿金的。
◆关于是否需要本人向企业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如果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且对你本人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与你签订了协议,约定了服务期限,那么,如果你违反了服务期限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支付标准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另外还有一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如果企业与你协议约定要保守商业秘密,并且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你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但是你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那么你就应该按照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员工主动离职,如果与单位没有特殊约定,无需支付违约金。但如果有外部培训服务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则需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给单位违约金。
员工违反外部培训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服务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员工随时可也炒掉老板,但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只入职期间公司安排了专业性的培训,并由单位支付了培训费,单位和员工间有签订服务协议,涉及商业机密的还有可能签保密协议等,辞职后在一段时间能不能跟原单位有竞争的行业。
半年前入职时全场都没签合同,现在准备离职想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缺德吗?
这个问题确实考验着人性,就看你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如何抉择了。
单位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单位违法,这一点毫无疑问。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入职一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单位应该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因为法律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所以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胜诉的概率是非常大的。
至于申请劳动仲裁是否缺德,要分情况来说。
如果公司对员工非常苛刻,比如拖欠工资、无偿加班等等,那么员工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不必有任何心理负担!
如果公司对员工非常好,领导也很关心员工,工资社保都按时足额发放,那么员工再去投诉单位,多少有点不厚道的感觉。
还有个别员工,专门钻法律空子,明知道单位没给签劳动合同,也不提醒单位,或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最后离职的时候去投诉单位,这种真的有点QD了。
今年劳动争议和房价长期霸占头条,说明一件事:老百姓手里没钱,如果房价为2000年初的水平,我们拿着现在的收入,估计中国就进入小康了,没有进入小康不是大家不努力,而是努力速度赶不上房价上涨速度,企业尤其私营企业,一旦资金断链就倒闭,没人会救。有时候拿着承兑汇票企业却无钱可用,银行以金额小而拒绝贴现提前承兑……
一句话:只有经历过才知道,老板和员工这年头,都不容易,微信无愧,坦荡做人就好!
首先为您点个赞,
您能考虑到这个问题,说明您是个性情中人。刚接触头条时,回答问题时,我都是劝朋友们有些事没有必要太较真,能理解我的人不多,大家好像都和老板有多大仇似的,都是抱着复仇的心理,感觉反正自已不干了,就去告老板,其实我就想问他们,你又不是离职时才知道工厂是这么干的,你都干几年了,要离职了,去告人家去了,早干吗去了,结果是告了,告不嬴,又说《劳动法》不好,《劳动法》是讲时间的,也是讲理的,不会说让劳动者想什么时候告就什么时候告。
您这种情况,个人建议算了吧,毕竟还要找工作,告东家这种事对自已的下次就业会有影响的,向这种全厂都不交社保的,应该是大环境造成的,你到下一家,说不定还是如此。
最后祝您工作愉快!
工作5年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自动离职了,有什么补偿?
首先工作5年未签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于员工自身原因主动离职,并没有法定的补偿。如果公司未缴社保,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让公司补缴社保。
你好!职工离职时,需要详细梳理自己应当得到的补偿。在这些补偿中,不仅仅有经济补偿金。
一、关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问题。
-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二)因此,用人单位未为你交纳社保费,你是可以主动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各省法院有不同的判决。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
- (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30天内与劳动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二)因此,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从第二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的一倍工资。但是,因为双倍工资对用人单位具有惩罚性,不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其仲裁时效为一年,你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
三、关于失业保险损失问题。
- 失业保险损失是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因为你是自动离职,所以你是不能办理社保登记,享受失业失业保险金的。
四、关于补缴社保费问题。
- 补缴社保费是行政权,因而司法权不予介入。劳动者可以向人社部门反映用人不部门要求补缴社保费。目前,有的地方是由税务局负责追缴社保费。
- 追缴社保费只能向行政部门投诉,不能向法院起诉。
五、关于带薪年休假问题。
- 职工只要能够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可向下一年结转一年。
- 用人单位不职工休息的,要给予加班费等待遇。带薪年休假工资按照正常工资的三倍发放。
六、关于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
-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具有很强的行政权性质,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强制性的,不存在
- 住房公积金追缴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能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要求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