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动态 2025-07-27 6
大家好,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区别有哪些?
  2. 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至使不能申请失业金,该怎么维权?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区别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只有两个区别,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离职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2、时机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通常是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至使不能申请失业金,该怎么维权?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不能够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也不能够领取失业金的待遇造成的损失,应该怎样维权呢?首先我们要弄明白,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不会影响我们社保关系的转移,同时也不会影响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所以说谈不上任何的损失。

首先我们先来说一下社保关系的转移社保关系转移,只需要你原工作单位做一个人员的减员,那么这种情况下,你的社保关系就可以正常的来完成转移了。如果有新的工作单位接收你,那么你通过新的工作单位来开具社保的接收函,正常的进行转移就可以了。

关于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失业金待遇,其实并不是自己想能领取能领取的,它必须由通过企业单位来正常申报,你确实是企业单位辞退的人员,那么才符合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所以说它是有企业单位来正常申报的,并不需要你提供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只要企业单位正常申报以后,那么你自己签订这个失业金领取的申请表,就可以去领取失业金的待遇,所以说跟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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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对此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曾在这家公司工作的重要证明,具体包含了主动辞职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两个部分。同时,该份证明也涉及到了劳动者众多的切身利益,如: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致使劳动者丧失了申请失业金的权力。

但实际中,如果公司仍旧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不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是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劳动合同法》对此相关规定如下: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社会保险法》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就该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