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担保有多长时间

法律动态 2025-07-28 14
很多朋友对于连带责任担保有多长时间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如何界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2. 何时起诉担保人?担保责任期与担保的诉讼时效各是如何?
  3. 银行联保贷款的互相担保,连带责任有没有期限?
  4. 借条过了两年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5. 农村信用社三户联保担保几年失效?

如何界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一般保证,则要求债权人须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补充责任。一般保证中除特殊情况外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说到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指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法定或约定的一段时间。依据《合同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即,债权人需要再保证期间届满前积极行使债权,若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保证期间经过,保证责任消灭,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何时起诉担保人?担保责任期与担保的诉讼时效各是如何?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三十一条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你可认真对待阅读上述法律规定,便可!

银行联保贷款的互相担保,连带责任有没有期限?

担保法》第26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即指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

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另外,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因此,承担连带担保的,不管是约定连带担保期限,还是没有做约定的,即使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必须在担保期限内主张担保责任,否则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并且,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关于连带责任担保期限的规定,其实主要还是在担保期限范围内,债权人要根据担保期限及时主张担保责任。

借条过了两年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民间借贷过了两年担保人是否还有连带责任要看担保时是否有约定担保期限,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有约定的约定到期之日失效,无约定的其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后失效。

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农村信用社三户联保担保几年失效?

失效日期根据你当时与农商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有关,如果贷款到期日是两年,你的三户联保日期至少两年,因为要覆盖贷款期限。

如果你签订的日期就是和贷款到期期限一致,那就等贷款到期就可以失效,在贷款期限内,担保一直有效,并且要承担担保责任。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连带责任担保有多长时间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