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动态 2025-09-1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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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强制性标准有哪些,强制性标准是什么?
  2. 民法典对执行法官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3. 法院判决支付时间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性标准有哪些,强制性标准是什么?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以GB开头的标准,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对于一些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必须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

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否则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

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是对有些涉及安全、卫生方面的进出口商品规定了限制性的检验标准,以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凡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检验评定的 不合格出口商品,即使符合外贸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或国外受货人有愿购证明,也不准放行出口。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检验评定不合格的进口商品也不准进口,经 检验出证后供有关单位办理退货、索赔。

在我国,进出口商品必须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行。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范围

我国标准化法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以下几方面的技术要求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范围:

(1)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

(2)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

(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4)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5)重要的通用技术述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6)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

(7)互换配合标准;

(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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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执行法官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民法典对执行法官的基本要求是要有大局意识,不能本位主义。清朝陈澹然在《寤言二迁都建藩议》中说,“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执行法官要把工作放到法院工作大局中思考、定位,真正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要学会运用辩证法,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一般的关系。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法官能否在民事案件中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对《民法典》的具体落实具有关键作用。

《民法典》的正确实施除要求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同时对民事诉讼法律和理论的体系化和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一大特色,其第997条创造性地规定了人格权禁令制度,对网络时代和信息时代保护人格权起到重要作用。

不过,人格权禁令制度如何在民事司法实践中落实还存在不同理解和认识,亦即搭配《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诉前行为保全程序抑或专门为《民法典》第997条在诉前行为保全程序之外引入独立的人格权禁令制度。一叶知秋,《民法典》的实施除有赖于民事实体法律规范的科学理解与正确适用,还亟待《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的密切配合与无缝衔接。

以《民法典》之诉讼实现为视角观察,《民法典》的实施要求《民事诉讼法》在解释论和立法论两个层面的衔接努力:在解释论层面,要充分理解和认识《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具体要求,将其正确和科学适用于具体民事案件中;在此基础上,明确解释论无法胜任的衔接工作,并为《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修法甚至立法提出明确清单。而在民事诉讼法的修法和立法工作中,执行立法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一环。

法院判决支付时间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的支付时间就是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在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自动履行期限,未自动履行的,当事人有权提出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

由此可见,如果被执行人在自动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未履行,第二天,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事实上,申请人需但法院了解,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才能提出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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