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协议样本什么样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说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撤销,就必须先明确其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条例中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由征收拆迁双方根据真实的意思表达签订的协议,被征收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征收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应遵循《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反悔。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平等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如果在签订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以后,一方当事人对协议不满意,想要撤销协议,是可以与协议签订的相对方进行协商的,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来判决解除合同。
虽然说可以通过协商来撤销已经签订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是在实务当中我们很难以此来撤销协议,因为绝大部分情况下一方对协议不满的原因就在于协议中存在对自身不利或者有利于对方的条款,比如补偿协议中补偿价格偏低引起被征收拆迁人不满的情况,相应的也会降低征收拆迁人的支出,征收拆迁人显然是不愿意撤销协议重新谈判的,所以我们说通过协商来撤销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很难进行实际操作的。而《合同法》中对于合同的解除的规定中除了协商解除,还存在着法定解除的途径。
法律中规定了什么样的情况是可以撤销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呢?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拆迁房子没达成协议,心里不好过的句子?
1、我还是会等,只不过没了当初的热情 2.有时候为一个人倾尽一切,却比不过别人什么都不做。 3.我以为你会喜欢我的,可你只是喜欢我喜欢你。 4.下错的站台,恨过的你,都成了风景,我放过你也放过自己。 5.我不会再继续喜欢你了这段文字打完后我就准备离开你了。 6.我喜欢你喜欢的东西却接受不了你喜欢的女人。 7.我只是卑微的小丑,翻几个跟斗,就等你拍一拍手。 8.时光像落叶一样匆忙,从不曾停留甚至连再见都遗忘。 9.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好了伤疤又忘了痛的蠢货。 10.你以为你对他来说很特别却不知道他对每个人都这样。 11.你是我此生难得的情分,我却是你恰巧路过的酒馆。 12.人人都忙于自己的欢喜与悲伤,有时候寂寞寂寞就好。 后来熬夜成瘾,终于习惯了没有人关心
拆迁协议有效期多长时间?
拆迁协议没有有效期限的问题,只要其本身是合法的,它的效力就没有时间的限制。开发商在协议签订后一直未用地,很可能开发商的用地行为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该土地很可能未经依法征收。如果土地未依法征收,那么你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就是无效的,如是这样的,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建房,当然还要符合当地的规划。
房屋拆迁协议可以做房屋买卖吗?
对于回迁房能否买卖的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这两种回迁房是否都能买卖呢?请看本文详细介绍:了解回迁房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 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是否能买卖?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第二种情况: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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