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动态 2025-08-02 16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怎么区别?
  2. 民法中无权处分人与无处分权人的区别?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怎么区别?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的代理行为,包括不具有代理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民法中无权处分人与无处分权人的区别?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原则上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属于待生效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所以,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综上,不能说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只能说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有效。

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