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流程须要哪些材料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技巧和经验?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技巧和经验。首先,鉴定人员应详细了解工伤事故的情况,包括受伤程度和影响范围。
其次,他们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鉴定标准,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此外,鉴定人员还应具备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能够综合考虑受伤者的身体状况、治疗进展和职业要求等因素。
最后,鉴定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个人偏见和利益冲突,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技巧和经验如下: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单位盖章吗?
需要
工伤鉴定材料需要盖章,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公司盖章,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个人怎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检查表》,并提交以下列材料:(一)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复印件 1份;(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三)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四)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五)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职工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六)法规、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核对。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大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2)疾病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注意:特殊疾病需要更多材料。例如:听力受损需提供电测听的听觉诱发电位检测报告。
首先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2、单位劳动能力鉴定组织根据职工本人申请以及提供的原始医疗诊断证明、病史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以及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基本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1-4级条件的,由单位填写《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盖章后,连同申材料由单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室。
3、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公室审核上报的所有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该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室指定有关医院对被鉴定职工进行医学检查,并由市医疗技术鉴定小组对被鉴定职工作出医疗技术鉴定的书面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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