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共同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的方法有什么
- 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有什么区别?
- 什么叫共同诉讼?什么叫集体诉讼?二者有何区别?
- 必要共同诉讼部分人上诉时被上诉人是谁?
- 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 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主要区别?
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有什么区别?
区别是:
1、诉讼标的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是指诉讼客体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换句话说,被诉行政行为本身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或者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或者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处理两个以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种类。普通共同诉讼属于诉讼客体的合并,并因为诉讼客体的合并,导致诉讼主体的合并。因此要成为普通共同诉讼,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两个以上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向同一法院起诉或应诉。
2、审理和裁判方式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如果有遗漏,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如果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可以通知他们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在必要共同诉讼中,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普通共同诉讼人可以共同起诉或应诉,也可以分别起诉或应诉,法院可合并审理,也可分开审理,合并审理时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
什么叫共同诉讼?什么叫集体诉讼?二者有何区别?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同样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行政案件、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
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
区别:
1.人数:集体诉讼人数通常要在5人以上。
2.前提不同:共同诉讼是行政案件或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案件,集体诉讼又称为集团诉讼,是因为人数过多而推选代表进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部分人上诉时被上诉人是谁?
张三写了篇纪实报道,内容是关于李四和王五的情爱故事,发在报纸上。李四夫妻俩觉得张三想象力太丰富了,很多细节严重失实,于是,一怒之下把张三和报社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公开道歉。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起案件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因为双方当事人都有两人,而且诉讼标的都是一个。这类案子难解难分,法院必须按一个案子进行审理。
法院一审判张三赔一万元,报社赔三万元,张三和报社共同道歉。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张三没意见,李四夫妻俩也没意见,但报社有意见,就上诉了。上诉请求:一是自己只给两万,二是只由张三一人道歉。
那么问题来了,本案中,谁是上诉人,谁是被上诉人呢?
上诉人是报社无疑,被上诉人是张三、李四夫妇。
有人不解,张三不是跟报社一伙的吗?又没意见,怎么成了被上诉人?
对此,民诉意见有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上诉,分情况处理:如果该上诉是对对方当事人有意见,对同一方当事没有意见,那就把对方当事人列为被上诉人,同一方当事人还是原位置不变;
同理,如果该上诉人对同一方当事人意见,对对方当事人没意见,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原位置不变;
如果个别上诉人对双方都有意见,那双方都列为被上诉人。
本案中,报社既对跟张三赔钱分担的数额有意见,也对对方要求道歉有意见,所以,双方都是被上诉人。(王仁根律师)
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必要共同诉讼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合并审理的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就是共同诉讼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主要区别?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所谓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是指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同一个诉讼标的,在这个诉讼标的中他们共同享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例如,多人的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受害人诉至法院,以所有侵权人为被告,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正因为必要共同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因此就要求共同诉讼人一同起诉或应诉。必要共同诉讼的目的在于防止矛盾判决。必要共同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这是共同诉讼的基本要求。
2.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
3.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所谓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是指对于共同诉讼,法院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对共同诉讼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内容相同的裁判。这是由必要共同诉讼中诉讼标的同一性决定的。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宜于合并审理但需要分别裁判的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共同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依据我上面所说,属于多数人侵权,abcd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在E起诉的情况下,FG可能放弃起诉权,也不可以与E一起为共同诉讼人。这种情况下,EFG就是普通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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