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装饰装修工程行政处罚标准的种类有哪些
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金额标准?
1.∵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2.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阶次(最高额与最低额比值为四倍以上的,应当按倍数额划分处罚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3.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40%至60%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
新行政处罚法中规定哪些种类的行政处罚决定是无效的?
(一)行政处罚没有依据的;
行政处罚的设定有严格的要求,作出处罚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没有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当然如果仅是处罚决定文书漏载具体条文的,不应认定为无效。
(二)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来源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直接设定,使得被设定方成为独立的行政主体,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机关。第二种为授权,即取得法律、法规、规章另行授权的行政主体(如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种为委托,委托执法主体实际上不是法定执法主体,而是职权性执法主体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行为,其法律后果系由委托机关承担。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在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条件下实施的处罚应当认定为无效。
(三)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
笔者认为新法对行政处罚无效制度的修正最大亮点在于该情形,也就是将行政处罚无效的规定与行政诉讼法相统一,只有当违反法定程序达到“重大且明显违法”的程度,行政处罚行为才无效,司法实践中法官对“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认定均较为谨慎,主要审查对行政处罚的关键程序是否遗漏和重大违法,比如剥夺了行政处罚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法律规定应听证而未听证等。
对违反规定的监理单位有哪些行政处罚规定?求解?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保障其依法经营业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监理单位,由资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直至收缴《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责任者的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行为指:
(1)申请设立或者定级、升级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超越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或者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监理活动的;
(3)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的;
(4)徇私舞弊,损害委托单位或者被监理单位利益的;
(5)因监理过失造成重大事故的;
(6)变更或者终止业务,不及时办理核批或备案手续和在报纸上公告的。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侵公行政处罚规定?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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