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四个月没有签合同该怎么办
在单位工作2年签了合同,四个月没签,不交社保,不交公积金。现不干了,有啥补偿?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后30天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愿为员工办理社保的,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维权的期限。当用人单位拒绝为员工办理社保时,那么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维权的期限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终止之日开始计算,在两年之内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系统投诉,超过两年的劳动监察系统则不予受理。第二,维权的证明。当用人单位拒绝为员工办理社保时,需要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只需要确认劳动关系就可以,具体来说主要证明有工资条、工作牌、证人证言都可以,这些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收集的资料越多越有利。第三,维权的赔偿。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为单位拒绝办理社保导致辞职,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赔偿,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计算,不满半年的按照半个月计算。用人单位拒绝为员工办理社保,因此产生的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只需要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就可以。
工作4个多月,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交社保,该怎么办啊?
不签合同可以主张二倍工资,不缴纳社保向劳动监察投诉。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4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参加社会保险,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用工4个月未参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在工厂里干了四年,没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非常地高兴来回答楼主的这个问题.如题,我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以下疑问和建议:
1、题主是否还考虑继续在这个工厂上班?
如果楼主还继续在这个工厂做下去,那么你就要和公司好好沟通下,根据沟通效果这决定了你是否留下来,选择权你自己决定。
2、如果楼主不再继续在这个工厂上班,是否想以此通过法律途径维护的劳动利益?
我猜测楼主应该是本点意思,那么我重点提出以下可行性建议供参考。
一、《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现实操作
1、楼主如果不再继续,想以此争取自己的劳动利益,请律师,将具体情况如实告知,律师将为你搞定(请律师肯定要支付费用,现在很多律师不愿意接劳动仲裁的单子,费用太低了,还耗时。)
2、如果不请律师,自己来操作的话,要搜集整理以下一些证据
2.1.1去银行打印工资发放流水, 还有你们工厂是否给你们发放了工资条,
2.1.2是否缴纳了社保,有的话,去社保局柜台或自助机打印缴费明细,
2.1.3你当批次是否还有其他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找人证。
2.1.4还有其他一些证据等。
当你理清了以上的东西后,就考虑走劳动仲裁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劳动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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