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财产如何继承
儿子死后儿媳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吗?
这是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一对夫妇,丈夫有婚前财产,如在生前离婚,作为妻子无权分割这部分财产。丈夫死后,婚前财产变成了遗产(但,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继承篇,如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遗嘱按法定继承。妻子也是属遗产第一继承人序列。所以可以与其他第一继承人一起参与分割其丈夫婚前财产。优质重要吗?
其关键是让人明了,丈夫的生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形成遗产后处分的区别。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谢邀。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如果父母去世前有留下遗嘱,则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若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顺位进行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父母去世后,他们的继承有就有他们的父母和你们这些子女作为继承人共同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一般是按继承人数均等继承。
当然,父母基本不可能同时过世,所以一旦有人过世便发生遗产继承,他的继承人要以他过世时在世的继承人为准,再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这样计算下去。例如,父亲先于母亲过世,这个时候就发生继承,父亲的继承人有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还有,这里可能还会有代为继承问题。例如父母有多个子女,有的子女在父母去世前便已经过世,但作为孙子是可以代其父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这个就是代位继承。
对于房产继承,目前《继承法》规定了两种继承方式,即遗嘱继承和顺位继承。如果父母在生前对于房屋的继承订立了相关的遗嘱,那么在父母去世后,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是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的。因此,如果父母在生前订立遗嘱的时候,指定了其他人继承该房产,同样也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不过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子女不孝的情况下。
还有一种就是父母生前并未订立遗嘱,那么就会按照法定顺位继承,继承主要将继承顺位分为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子女。父母等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父母去世后,爷爷奶奶还健在的,那么爷爷奶奶同样有权利继承子女的房产,也就是说,子女与爷爷奶奶同样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爷爷奶奶均已经去世,那么正常情况下可以由子女直接继承。
最后一点要注意,如果父母在生前已经将房屋赠与给了别人,那么作为子女也是要尊重父母的意愿的,并且在法律上是允许赠与的。既然父母已经在生前已经将房屋赠与,那么父母去世后,子女肯定是没有权利继承的。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些子女不孝的家庭居多,往往子女在生前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父母便将房屋赠送给了尽了赡养义务的第三人。
先看有没有遗嘱,如果遗嘱内容真实程序合法,那么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房屋。没有遗嘱则需要走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平等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所占的房屋份额。你说的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是法定继承流程的一种情况,应该是不存在配偶继承的关系。首先需要看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在世,如果全都先于父母去世,房屋自动全部由子女平均继承。如果有在世的,则可以继承自己子女所占该房屋份额内的继承人相应份额。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如果父母后于子女去世,且该房屋并没有做继承手续,或者父母已经继承了相应份额,没有放弃权利,则父母的父母、配偶和其他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后拥有该房屋的代位继承权。所以说,法律规定只是法律规定,在具体的每个案例里面情况都不同,遇上这样的事情,最好携带相应材料到公证处或者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按照专业人士给出的意见准备材料、联系相关权利人。法定继承只要取得了公证书,后面不动产继承登记的时候就很简单了,而且只有办证费用和印花税,几十块钱就够了。法定继承的最大的费用是公证费,但一般不会超过该房屋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一。至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只有在房屋买卖的时候才会产生,而且满五唯一是免征个税的。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三大类,一个是遗赠抚养协议,一个是遗嘱,另外一个就是法定继承。这三种继承方式的顺序是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存在遗赠抚养协议的前提下,就只能按照协议继承而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指的是立协议人与一方订立协议,约定由另一方给自己养老送终,履行相关的义务,如果履行了这些义务,就把遗产给他。但是如果这个人中途没有履行这个协议。那么立协议人是可以要求解除该协议的,同样这个人也无法得到遗产。
遗嘱大家已经很清楚了,就不赘述了,说一说法定继承的顺序吧。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当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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