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意味着什么意思
- 刑事案件立案检察院知道吗?
- 检察院不立案的后果?
- 民事枉法裁判罪,检察院最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报案需要什么证据?
- 检察院的立案监督科可以监督法院立案不立案吗?
- 检察院可以监督法院立案与不立案吗?
- 最高人民检察院接收了抗诉材料是否等于已经立案成功?
- 请问检查院立案侦查的案子只要被交到起诉科的,就是一定有罪的!不予起诉是由哪个科室做决定的?
刑事案件立案检察院知道吗?
刑事案件立案检察院不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实行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并没有规定刑事案件立案要通知或通报检察机关丶审判机关。因此,刑事案件立案检察院不知道。
刑事案件立案检察院知道,首先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无论是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还是案件的移送起诉,审判,还有审判后的执行检察监督贯穿始终。
刑事案件立案后办案单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还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如果是重大或者疑难案件办案机关还要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办结后还要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不但是刑事案件,法院对民事行政及其它案件的审理,审判也在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
检察院不立案的后果?
检察院对属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后果是不启动对被控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诉讼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的依据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决定不立案,要么是没有犯罪事实,要么是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不足,要么是已经发生的犯罪事实已经过了追诉时效,要么是案件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
民事枉法裁判罪,检察院最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报案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的规定,在民事和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对该罪的立案标准已作详细规定。请参考。
你的材料我已详细看过,证据材料很充分,给一下观点,请作参考: 1、济源市法院这个法官的行为已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民事、行政裁判枉法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那几个审小孩的人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当然这需要侦查机关侦查之后,根据相关证据确定,如果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公安机关应当以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做出治安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话,民事责任你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解决,不构成犯罪的话,民事责任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追究! 欢迎采纳。 陈律师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的规定,在民事和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对该罪的立案标准已作详细规定。请参考
检察院的立案监督科可以监督法院立案不立案吗?
检察机关可以对法院进行立案与不立案监督。 一、刑事的立案监督,由侦查监督科履行;民事行政的立案监督,由民事行政科监督。 二、法律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208条第三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对于当前人民法院存在“不立不裁”现象和情形,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对其进行立案监督: 第一,发出检察建议。监督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审查并将结果报送人民检察院。 第二,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针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立案,也不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况,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通知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立案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可以监督法院立案与不立案吗?
检察院可以对法院进行立案监督。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法院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如果检察院发现法院存在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违反诉讼法的行为,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法院收到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回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接收了抗诉材料是否等于已经立案成功?
要收到《***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就算立案成功了
本人5月11号上午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交的申诉书,当天受理。
十三号上午收到《行政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效率不是一般的高!点赞
2 018年1月18日的行政处罚案件,历经行政复议、一审,二审,再审
我刚刚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和你讲的一样,我的申诉材料符合他们受理条件,我是元月十六号邮寄材料,7日内回复已收到,半个月后两次让我补充材料,比较务实,是近复查后给我短信让我等三个月内给结果。不过最高人民检察院这几年在张军检察長的领导下,非常重视申冤工作,今年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七次新闻采访会,按照答记者内容接受后结果满意不说,如果不满意可以召开听证会。是为百姓所想、是政法队伍标兵。
不等于抗诉的立案成功!接收了你的抗诉材料只是程序上的一部分。你的问题是:最高检接收了抗诉材料是否等于抗诉立案成功?根据我身边朋友的经历回答的是不能证明你的抗诉立案成功。
因为高检接收了你的抗诉申请材料后,要去做卷宗的审核与事实的查证,需要的时间有长有短。就看审核结束后对你抗诉材料的最后决定,是不是属于符合所抗诉的范畴?适时会通知你:采纳与否?也就是抗诉立案了没有。
我是根据民事抗诉的程序所答,如果与刑事抗诉有关或相似?可以作为参考!总之:不可能你提交了抗诉申请,检察官马上告诉你“立没立案”OK。
接收,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七天内会给你邮寄受理函。
这是前段时间向检察院的抗诉,很快,第四天收到的受理通知。第五天收到分配承办检察官,甚至还有检察官助理。
我想证据很充分,有可能会胜利,说不高兴是假的,毕竟牵扯到利益重新分配,甚至会可能看到罪恶分子落入法网。
两个月后,检察官打电话沟通案情。我详细陈述了递交的证据光盘,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并且能够证明被告虚假陈述,捏造事实,隐瞒真相,从浅层次来讲,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虚假陈述,提供伪证,妨碍司法程序正常进行,会受到法律制裁。或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诈骗罪,是符合受理条件的,还有二审庭审中法官的徇私舞弊和枉法裁判。
但是检察官说了,不在受理范围。
然后,就是收到不予监督受理书。😂
所以,不要抱着太大的希望,因为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要抱着抗诉,固然欢喜,不抗诉,也坦然。
追寻公平公正,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看了这个问题,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所谓“抗诉”,是指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检察院认为法院审判有失公正,公诉检察官经报请本级检察委员会批准,依法向法院提起的抗诉意见,而不是案件当事人的个人申诉。案件当事人对本案判决不服,依法向法院提请上诉,而不是“抗诉”,案件当事人是没有资格抗诉的,这一点是有严格法定原则界限区分的。
请问检查院立案侦查的案子只要被交到起诉科的,就是一定有罪的!不予起诉是由哪个科室做决定的?
1、“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子,只要被交到起诉科的就是一定有罪”的说法是错误的。
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室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最多只能说明是涉嫌犯罪,但是否构成犯罪,应该由法院来判决。
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的,仍会作出无罪判决。
2、不予起诉是由检察院而不是由检察院的哪个科室来作出决定。
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具体由检察内部的公诉科负责经办,但如果审查后认为需要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需要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之后仍应该以检察院的名义而不是公诉科的名义来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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