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法律动态 2025-08-10 2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有哪些的一些知识,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1. 不予批捕与不批捕有什么区别?
  2. 如果检查院不批捕会是啥情况?
  3. 不予批捕与不批捕有什么区别?

不予批捕与不批捕有什么区别?

不予批捕与不批捕没有区别。不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

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不予批捕与不批捕的区别在于:不予批捕采取的条件是呈报提请的犯罪是存在的,只是涉案罪行尚未达到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不批准采取的条件包括呈报提请逮捕的证据条件不齐备,无法证实犯罪,也包括无法证实涉案罪行存在而不批捕等二种情形。

如果检查院不批捕会是啥情况?

1、被刑拘的人并不涉嫌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很轻微,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同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很充分,确实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但实际可能对其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不存在逮捕必要的。3、涉嫌构成犯罪同时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并不符合逮捕要求的证据条件。4、虽然应当被逮捕,但行为人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属于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一、检查院什么情况不批捕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二、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

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2条:“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司法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而公安机关仅仅只有执行权。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如果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的,此时检察院需要作出审查,若不符合逮捕条件,往往就不会批准同意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

不予批捕与不批捕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的,不予批捕从法律上说应该是指犯罪证据不足或构不上条件,所以检察院在审核时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不批捕就不好说,可能是犯罪已构成了批捕条件,但由于案件较大,为防打草惊蛇,作出不批捕决定,以钓大鱼,争取一网打净。

也有因为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有哪些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