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不足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吗
民事纠纷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
1、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对于民事案件,若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并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那此时该当事人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一般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件通常也是败诉。
2、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的民事纠纷可以再次起诉吗?
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的民事纠纷,不能再次起诉,只能申请再审。
只有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撤诉的案件,当事人才能再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百一十三条 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的民事纠纷可以再次起诉吗?
这种情况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对于同一事由,不得重复起诉,主要是限制已经有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案件。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院调取公安局的讯问笔录可以直接用于民事诉讼证据吗?
法院调取公安局的讯问笔录可以直接运用民事诉讼证据吗?
法院直接利用公安的讯问笔录是不能直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因为该证据没有经过庭审的确证程序 。法律规定的非常明确,任何证据必须在法庭上经过证据确认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就本题示来说,法院调取公安的笔录,应该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刑事证据不足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