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动态 2025-08-11 10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提起行政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行政诉讼的请求应该是几个?
  2.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做出畔怎么样的决定?
  3. 最高法权威发布|以后提起行政诉讼哪个法院来管?
  4. 行政官司什么情况下可以异地诉讼?
  5.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请求应该是几个?

广义上的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做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而下一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

因此要说行政诉讼的请求有多少种,这个可以是无数种,只有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行为影响或不影响当事人的利益,只要当事人认为影响就有权提出行政诉讼,至於请求像什麼恢复原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 诉讼的形式就有3种,即: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做出畔怎么样的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最高法权威发布|以后提起行政诉讼哪个法院来管?

行政诉讼案件将来的趋势是由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这些法院较少受地方政府影响,铁路法院是典型的跨行政区划法院,但仅仅这些法院不足以办理日益增多的案件,所以,还会制定部分法院跨行政区划进行集中管辖,也就是异地管辖,法院系统的最终想法是建立自成体系的行政法院系统。

行政官司什么情况下可以异地诉讼?

行政官司异地诉讼主要是指,当当事人认为在本地法院审判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判决,或者实际操作不便等原因,可以向其他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包括:

1. 经济纠纷:因涉及经济利益,当事人认为本地法院审理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等问题,可以选择向异地法院提起诉讼。

2. 行政纠纷:当事人不满本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或行政处罚,认为其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异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认为本地法院不具备专业技术或经验,无法公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可以向异地法院提起诉讼。

4. 其他原因:当事人认为本地法院可能不公正或无法秉公执法等原因,也可以向异地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诉讼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但是,当事人在选择异地诉讼时应当注意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并在诉讼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有哪些?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六)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九)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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