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村庄的拆除和重新安置是否需要就地搬迁
政府拆迁按百年大计规划是城市安置合理还是农村就近安置好?
政府拆迁按百年大计规划是城市安置合理还是农村就近安置好?谢谢邀请。我想应该是就近安置最好,当然也是百年大计了,你不可能做应付了事,要为农村农民着想,就要考虑周全,合理按排农村农民的生活生产,方便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听取农民的意见,合理合适的调整,再就是农民住进安置房后,外围要有公园和厕所,还应有空间停放农机工具和停车场所,这些必须要有,这样才能方便农民日常需要,总之为农民办事就要做到农民满意。好了,我就说这些。敬请关注我,你们的关注和点赞是给我最大的鼓励。谢谢你们。
2017年拆迁时说就地安置,2020年说不就地安置了。怎么办?
这问题有两个关键点。第一是征收拆迁主体的问题,依据法律,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拆迁部门)是唯一的征收拆迁主体,与征收部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才是合法有效的。与其它任何组织,部门,个人等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就地安置要符合法律要求,依据法律公益事业适用异地安置,结清位置差价。只有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才适用就地安置。如果您的安置补偿协议符合以上两条,完全可以到法院去诉讼,依法阳光的要求履行协议内容,相信法院会支持你的诉求的。如果不是这样,就是被骗了,以诈骗去公安机关报案,看立上诈骗了不?学习法律,弘扬法律精神,拥护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2020农民搬迁要点地皮盖房可以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提供的补偿方式,法定首选的就是重新安排宅基地新建安置。你的想法和法律不谋而合。各地的政策都是依据巜土地管理法》而制定,补偿方式是以法律为准的,政策不能改变法定的原则,所以要认真学习巜土地管理法的四十八条,领会法律含义,学会怎样复议,怎样诉讼。依法阳光的选择,有法律支持,完全可以实现!!!!
你好,首先这个问题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可以。因为我们菏泽这边就有这样的情况。在我们山东“合村并居”有的地方乡镇这个要点地皮自己盖房子是可以的。
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但是大部分的都是政府统一规划,把拆迁的乡村和那些合并的乡村统一搬进新建的房子里。
这些新建的房子每个地方也不统一,甚至隔壁两个乡村都不一样,都有自己的办法。有的是盖小别墅带个院子,有的是盖四层的复试小楼,有的是盖7+1层的楼房。更有甚者我们这里还有10+1的乡村新搬迁楼。。。
其中,我们菏泽东明县,就有两个以上的自己要土地盖房子的。不过这种土地也是政府给划好的地方,小别墅的样式也是统一的,你可以几家人一起找一个承包商盖一模一样的。这样材料和价格都能自己决定,不用害怕质量问题。
我个人感觉这样比较好。这样老百姓有自己的选择权和自主权。所以,还是要看你们当地的乡镇自己的协商了。谢谢。
很高兴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2020农民搬迁要点地皮盖房是不可以的。
第一,搬迁要点地是政府规划地,政府部门是有布局图的,如果你在中间盖房就要影响全部计划了。
第二就是搬迁要点,你也不可以取得当地建议部门,规划局的,准建证,如果你没有取得准建证的情况下,私自建房那就是违法违建了。违法违建政府部门会强拆你的,到时候就是钱财两空了…
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笔者在乡镇从事过宅基地及农房建设审批工作多年,特结合政策作答。
若是群众自行搬迁的,在满足“一户一宅”基本条件并有可用作宅基地的地块的情况下,可按程序申请迁建。
这一种就是群众自发搬迁、零星搬迁的情况,实质是迁建。所以就需按迁建的程序申请宅基地和办理乡村规划建设手续。
既然是迁建,当然要先承诺建新拆旧的问题,然后最关键的就是找到准许用地建房的宅基地,规划有集中建房点相对好办,按规定申请集中建房点中的地块即可;若是群众自行选址,相地较麻烦,主要是农村的实际是可用作宅基地的土地较少,大量的都是基本农田根本不能用来建房,自行行走首先应选择已是建设用地的地块,其次可选择一般农用地(具体可请当地国土所人员利用专用平板查看各地块的用地性质)。
若是统一组织实施的集中搬迁,有提包入住已规划修建好的农房的,也有根据统一的用地规划划分宅基地地块由群众自行修建的。
提包入住集中搬迁点的,这种情况就是根据统一规划统一修建好农房,已保障了搬迁群众最基本的住房权利,搬迁入住的群众不能再申请宅基地盖房。
后一种,是集体统一划分的宅基地,搬迁群众只需在划分好的宅基地上建房即可,也就是说已经给你分配了宅基地,当然也不可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了。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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