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医疗保险问题汇总(法律与医疗保险问题汇总表)
医疗补助金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就医疗补助费的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实际上,医疗补助费的有关规定散见于早期劳动部下发的各项文件中。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以下简称“481号文”,已废止)第6条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医学法律责任名词解释?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纠其刑事责任:(在这里应注意哪些活动构成犯罪)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第二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第三节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分、刑事处罚三种责任。具体怎样承担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事赔偿、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如果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一般会追究医务人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