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5实施细则全文?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企业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如果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劳动合同应该和上级主管单位签订。如果是非国有非集体的公司制企业,企业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建议由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劳动合同合同应由总公司与其签订。总之,不论是什么形态的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都应该具有彼此独立的特质,能够完全维护自身权益。否则,如果允许企业负责人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的利益可能会因为个人权利滥用的牺牲品,同时作为劳动者一方的企业负责人也可能无辜背上以权谋私的嫌疑或恶名。 需要提醒的是,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例如,非国有非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等,由于其本身就是雇主,与企业不形成雇佣关系,因而不可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和普通员工一样签订,只不过薪资方面能高点而已,再就是在加班啊或者出差等方面什么的可以单独做个补充协议。可以选择八小时工作制也可以选择综合性工时制等。另外,主管们的劳动合同根据企业性质不同,还可以签订比如保密协议啊,或者竞业限制等特殊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这些高管们的合同必须慎重,最好的做法是做完之后,把范本给你的老总过目,让他提出建议。都通过了,然后就可以网上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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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存在经济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
但劳务合同关系的双方主体间存在经济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通常情况下,“劳资合同”和“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同义词,它们都是用于描述雇佣关系的法律文件,规定了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作关系、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
在一些具体的场景中,“劳资合同”可能会更多地用于描述雇主、股东、投资者等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的协议,涉及股份转让、股权激励、股东协议等商业活动。而“劳动合同”则更多地用于描述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合作关系,强调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劳资合同”和“劳动合同”并没有严格的区别。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行业、所在国家和地区等因素,这些术语的具体使用可能存在差异。通常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来为合同选择合适的术语,以避免引起混淆和法律风险。
“劳资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般来说,“劳资合同”(Employment Contract)指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即企业与个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合同,主要用来约定雇佣关系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工作地点、服务期限等方面的条款。
“劳动合同”(Labor Contract)指的是劳动关系的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主要约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具体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劳动条件、保密和竞业限制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是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总体来说,劳资合同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和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而劳动合同则强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此外,在国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有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合同都应被称为“劳动合同”,“劳资合同”这一概念在实践中并不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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