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怎么解决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可以强制打结婚证吗?
事实婚姻是1992年之前没有领取结婚证书在一起同居生活的,1992年之后在一起同居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既然法律上已经承认是事实婚姻了,那么男女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补领结婚证书是正常的,如果男女双方不领取结婚证书也不能强制领取。
事实婚姻解除之我见?
事实的婚姻解除自我鉴。
第一,在解除事实婚姻之时,要利好解除合约。如果事实婚姻有子女的存在,我们一定要到有关部门见证以及司法部门作为。子女扶养的问题给予。解决。
第二。财产的分割必须清楚。
第三,如果事实结,婚姻已经解除,就要彼此不再联系,分清你我。
第四。更不要伤害他人。让彼此自由。存在。
没有结婚证,但办过酒席的事实婚姻!要分手怎么处理?
没有结婚证,只办过酒席,
可能在很多老一辈眼中,是结了婚的,
但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只有领取了结婚证的,才算是结婚,
办过酒席的,分手跟普通的情侣分手没有任何的区别,
都是分手而已。
当然,其中可能牵扯到更多的经济利益。
这就需要当事人双方好好协商一下。
如果经济利益牵扯过多,协商不了的话。
就只能诉诸法院了。
这就跟谈恋爱一样啊!要分手也就是普通分手,法律只认结婚证,
你的户口本都还没有变成已婚,以后真的遇到良人了,
领结婚证的时候是初婚不是二婚
我有一个朋友。。 男的和女的全部按照婚礼的流程来的。
给了16万礼金。办了喜酒。然后由于女方以拆迁为由不领结婚证说不然分的少。
现在三年了,女方没有一天干过活。也没有生孩子。
双侧输卵管堵塞 而且经常去医院挂水 开刀。
男的有点支持不下去了。 现在正在想办法要回结婚的礼金,
不知道网友们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现在社会来讲,根本没有所谓的事实婚姻了,
如果真的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老老实实的领证结婚,
如果不结婚,即便是举行了婚礼,那你们也只是在谈恋爱而已。
:没有结婚证和有结婚证都是两码事,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在一起生活不发生意外就好,万一有什么问题,按照婚姻法规来说,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各方面的家庭财产所有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和支持,对孩子读书长大也很大的影响,这就是没有结婚证所存在的最大的一个问题。
有结婚证的婚姻就是不同,除了家庭财产受法律保护以外,孩子上学各方面都不用操心,:就是婚姻不合离婚,在财产这方面受到法律保护通过法律分割,各方就不会引起争议,就可以按照婚姻法律的协调去处理,通过法律处理的婚姻,双方都应该满意无话可说。
没有结婚证,但办过酒席,这是事实,过后又分手像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
问题是这样,在办酒席前女方家已提了彩礼物质………许多贵重东西,因为你们俩又没通过办结婚证,提出分手,处理这方面的事就比较难一点,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双方家庭大人坐拢来好好协商,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提出分手,对彩礼贵重物品的处理在不懂的情况下,可以请示律师来帮忙解决,免得双方发生争吵纠纷,通过律师的解决男方家的彩礼贵重物品就不会损失那么大。
所以婚姻方面来说,一定要先办结婚证,后办酒席,接受这个教训,特别是农村的更要注意,以免产生各种矛盾,伤和气的等等纠纷。
事实婚姻是以前的词语,大家处于道德至高点,尊重自己和别人的结果!只要摆了酒席拜过堂入洞房,就是夫妻!但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人的思想进步了,但是素质去低下了,别说事实婚姻,就是领了证,该怎么还是怎么!眼下,谁的拳头厉害,谁就多分财产了!
回答了:没有结婚证就不受法律保护,也不是事实婚姻。虽然,办过酒席也不算,因为办过酒席,在农村就会被人们定义为事实婚姻,其实,是农村一种封建愚昧的思想,只要不拿结婚证都不是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而以,是不会受法律保护的。假如,有一天分手了,办过酒席的钱要怎么处理好,我觉得,就按谁钱多,人多就该出多饯,人少,钱少就出少,如果你是一个既大方又不会计较的人平摊也行。
没有结婚证,但办过酒席,并非就是“事实婚姻”,婚姻法对“事实婚姻”有明确界定。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详见图1),但刑法中的重婚罪认定环节,“事实婚姻”是会被认定为重婚罪而追责的。
现在你们要分开,财产分割清楚,直接散伙就行,也没啥可处理的。
摆过酒席,法律不承认你们是夫妻,你们只是昭告天下同居了而已。
如果你们分开怕别人都不知道,也可以再摆一次酒席吃个散伙饭,别收礼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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