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处罚款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在行政管理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行政机关为其设定新的义务,直接影响相对方的实体权利义务的行为,本质上属于制裁性法律责任。而行政强制以行政管理相对人拒不履行行政决定或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不添加新的义务,只是强制相对人履行原定的义务。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制裁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义务的行为,其着眼点在于对“过去”违反行为的惩罚。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其着眼点在于对“将来”义务内容的实现。
3、原则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相类似,但二者有本质区别。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惩戒,因而处罚一般是一次性的,除非另有理由,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施以两次以上的处罚,即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而执行罚则不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如义务人受执行罚后仍不执行,可再施以执行罚,直到履行义务为止。
公安机关行政罚款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现在沒有违章开车,是交通违法。
二、一般交通违法200元罚款,处罚民警是不当场收缴的,要自已去银行缴纳。
三,如拒绝有两种情形,一是不去银行缴纳,面临滞纳金和信用受损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二是阻碍民警处罚(比如推搡,抢夺单子)就面临阻碍执行公务(行政拘留),严重的话就涉嫌犯罪。 救济的话,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交警强制单和处罚决定单区别?
交警强制单和处罚决定单都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相关文书,但是它们的作用和性质不同。
交警强制单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用于处理严重违法行为或者拒不配合交警工作的情况。交警强制单可以强制扣留违法车辆,限制违法行为人的行动自由,并要求其立即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处罚决定单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一种书面通知,用于告知违法行为人其违法行为的事实和相应的处罚结果。处罚决定单通常用于处理一般性的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闯红灯等。
因此,交警强制单和处罚决定单的区别在于其处理的违法行为性质和处理方式不同。
交警强制单是指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后,交警现场填写的一种文书,通常包括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信息以及罚款金额等内容。交警强制单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即交警可以通过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罚款,如果不缴纳罚款,则可能会被拘留等。
处罚决定单是指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后,交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填写的一种文书,通常包括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信息、违法行为的内容、罚款金额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等内容。处罚决定单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即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果不服处罚可以进行申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交警的强制措施凭证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两者在性质和作用上有所不同。
强制措施凭证是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处理的一种方式,是由交警现场发放的,其作用是为了确保违法行为的主体能够出示相关材料并依法处理。
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并出具的,其作用是确认违法行为的主体的违法事实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在程序上,强制措施凭证通常只需要罚款或者补缴费用,而行政处罚决定书则需要经过一定的听证和申辩程序。
因此,两者可以说在性质和作用上有所区别。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收罚款吗?
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具体标准: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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