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如果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 我把房子租出去,没有合同,当时的口头约定现在对方不认账怎么办?
- 房屋租赁合同丢失到管理所能查到吗?
- 房屋租赁中,有合同已终止,租户欠房租,没欠条,能起诉吗?
- 租房子的人在终止合同后物品没有搬走,在联系不到他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处理?
我把房子租出去,没有合同,当时的口头约定现在对方不认账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一点,口头约定也是约定,也是有效力的。至于你说到不认账我想问一下是哪个问题不认账。是价格还是租期,还是其他什么条款。容易出现分歧的无非就是租赁主体、价格、租赁期限、室内设施、押金条款。具体问题还是需要具体解答,这样回答太笼统。但是给你一个建议,保留好交易过程中的证据和对方的身份证明还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你们产生诉讼的时候。这些都是保护你的最有力的证据。
您好,我是王姐,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您的问题是我把房子租出去了,没有合同,当时的口头约定现在对方不认账怎么办?我的回答是:在这种情况下,现在必须重新签订租赁合作。因为什么呢?第一,口头承诺,法律不认可,必须有书面的租赁合同,才符合法律的约定。第二,有租赁合同以后,对租赁双方都是个约束。第三,您把房子租出去了,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这是比较大意并失策的事儿,这样,漏洞很多,后遗症也很多,租赁双方容易发生经济纠纷,现在应该马上纠正过来,立即补签租赁合同。总之,您把房子租出去了,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只是口头承诺,对方不认账,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马上补签租赁合同。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
房屋租赁合同丢失到管理所能查到吗?
可以的,只要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与方式;但登记备案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实践中,有的租赁合同是没有备案的。至于是否有备案号以及备案号真假,以房产局查询结果为准。
房屋租赁中,有合同已终止,租户欠房租,没欠条,能起诉吗?
不可以欠款为由起诉,而是应直接以欠租金为由起诉。根据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应该根据诉讼当事人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来确定具体的案由。
如果对方拖欠房租、且已经出具了欠房租的欠条的,双方的基础法律关系仍然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应该以拖欠房屋租金为由向法院起诉。
并且,如果对方有欠房屋租金的欠条的,且对方又没有在此后支付租金的证据的,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租房子的人在终止合同后物品没有搬走,在联系不到他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处理?
1、租赁合同到期,是否要赔偿损失,需要根据合同当中的约定。因为合同法基本上都是意思自治,除非无约定才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纠纷。 2、未签订合同、未缴纳房租,不存在合法的占有权,且经过占有权人的主动要求办理房屋,拒不实行的,严格意义上是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但是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一般以犯罪行为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所以通常不会去起诉非法侵入住宅罪,而是在民事层面上解决纠纷。 3、如果已经有了生效判决,就可以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行为的强制执行不太容易进行,但是对财产的强制执行,可以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如银行存款。 4、只有在获得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才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财产。当事人无权自行进行,否则有可能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5、如果租户的行为构成了其他犯罪,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仅仅单纯的拖欠租金,则只属于民事纠纷。 6、一般而言,准备好诉状、证据去法院立案,受理后大概1个星期会转到审判庭承办法官处。具体的开庭时间要根据法官的安排。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则审限为3个月,如果是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但是不排除因为特殊情况延长审限的情形。判决生效后第二日既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的执行情况,要看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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