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律师不为罪犯辩护会怎样,辩护律师的权利

法律动态 2025-08-16 19
大家好,关于如果律师不为罪犯辩护会怎样,辩护律师的权利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如果律师不为罪犯辩护会怎样,辩护律师的权利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对于罪犯没有钱请律师辩护.会判刑很重吗?
  2. 律师为什么会为坏人辩护,感觉好没有道德啊?
  3. 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犯法吗?
  4. 律师不提交辩护词怎么处理?

对于罪犯没有钱请律师辩护.会判刑很重吗?

请了律师,律师可以从各方面收集减轻、从轻的量刑情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有很大好处。不请律师,一些相对隐蔽的情节可能不会被发现。

对一些有争议的案件,律师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或自己的经验,或找到一些专家、案例,从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罚与罪名、量刑相一致。

对一些事实清楚,没有争议(包括罪名和犯罪数额等)的案件,请律师多数起到一些指导作用。

经济上确实困难的话,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援助是免费的。

律师为什么会为坏人辩护,感觉好没有道德啊?

辩护是上帝赐予人类最高尚的礼物。有很多同行都从不同的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其实总结成一句话:“律师不是为坏人的坏辩护,而是为实现坏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辩护。”坏人有获得公正公平审判的权利,无论实体,还是程序。辩的是冤,白的是谤。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律师的加入才有可能达到控辩均衡,以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人权。

可以这样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坏人”也是公民,也拥有法定的公民权,这就是“天赋人权”。因此,无论“好人”于“坏人”都可以为自己维权,请律师辩护,这就是为自己维权的最好体现。《律师法》第2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里并没有规定和要求区分道德意义上的“好人”于“坏人”,对于律师来说,只要求是委托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有罪。”在没有经过法院审判之前,相应的当事人也只能称为“飯罪嫌疑人。”在18条也规定了,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辫护权和诉讼权,还应为当事人保守秘密,甚至是未被发现的过往的飯罪行为,这就是作为律师的职业道德。


关于法律,这是最神圣的话题!有人类从古至今产生最原始的所谓家规意识,就是从简单到复杂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人类社会的生活不断的细化深入,就会出现很多很多理不清的事物矛盾,所以一个国家政党集体单位,都以一个最高的统一大法宪法中不断细化出来制定出了很多的条条框框规矩章法,以此来有序的维护社会运作,一切有法可依,一切依法办事,人人遵纪守法,这才是最完美的社会人生组织界面。

用在具体上发生的一切形形色色行为,用上哪一条最精准的定义哪一个事物, 就要有人精准的学会精准的应用,但这还不够,我们说的少数服从多数,这里就定义出了很多的事情必须有组织架构。系统,就是在本行内的一系列操作人员完成即定的任务,虽然是各司其职,但能合并出彩!

我是法学研究生,所以罗嗦点,关于律师的职责我发表过很多的论述。如果一个人,他触犯的法律,追究他的第一次公安,审查的是检察院。定性的是法院。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就自然生成出了律师这一职责,我触犯了刑律但我精通法律我自己喊冤(辩护)这表面看更加的"坏人更坏了"。给"外"人看这是死不悔改的表现,如果律师介入进来帮我讲道,这表面看就是题目说这律师"失道德"了,但这恰恰是法律健全、以人为本、真正的法治社会的人权体现!一个人从触犯刑律到犯罪嫌疑人到定性成罪犯,都是公检法司的有效运作精准适用法规的程序流水典范!这中间律师的职责让犯事人心服口服认罪伏法的完美结局律师绝对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律师维护的不是道德的正义,而是法律的正义。而法律是保护所有人的,无论他是大善人还是杀人犯。

在大众眼中一个人是否是真坏人,他有多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舆论,而舆论太容易被操纵了。

我们需要律师来维护案件整个过程中的程序正义,得出最合法的结果。

感谢推荐问答。

目前我国正逐步建立刑事案件律师全履盖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也是由律师职业性质决定的,不能用道德不道德的标准来评价。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主要途径及作用

一是主要途径分两种:

1.有偿接受委托;

2.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在案件不同阶段的作用:

1.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从第一次被公安机关传讯就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在这阶段,律师可以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为嫌疑人解答一些法律疑问,帮助提出程序方面的一些问题等;

2.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就可以复印卷宗,了解案件全部情况,询问犯罪嫌疑人了解具体案情等;

3.在法院审理阶段,此时犯罪嫌疑人被称为被告人,律师主要是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帮助被告人作罪轻或无罪辩护,参加开庭审理对证据进行质证,提出详细的辩护观点等。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同样要遵守职业准则和执业纪律

一是职业准则: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

二是执业纪律:忠于宪法、法律。

律师在从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职业准则和执业纪律。如果当事人提出无理或非法的要求,应该予以拒绝,当事人仍然坚持,可以解除委托关系。

如果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作出违反职业准则和执业纪律的事情,比如违规接见当事人,发表不当言论,充当诉讼掮客,甚至伪造证据,扰乱法庭等等,就会受到处罚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就是运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在社会发展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更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图片取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犯法吗?

题主的这个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法庭上代理、辨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题主说的“如果”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大会发生的,因为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会会见当事人,调阅案卷,我不接受反驳的认为从律师自身利益角度去考虑,律师的名气、社会地位与辩护的成功率息息相关,如果明确的故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站在律师自身利益考虑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选择无罪辩护这条死路的,毕竟辩护意见采讷与否的决定权在法官,毫无法律依据的辩护就是自打其脸!而且还会使法官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而从重处罚,这个厉害关系律师显然是清楚的,与人与己不利的事谁会去做?这时律师的最佳选项肯定会从罪轻的角度去辩护至少可能还会有些机会,才有可能使各方利益最大化!

当然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通过阅卷、会见当事人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有程序违法等原因律师认为指控不实没有犯罪的,这可能与题主及大众的认知有很大出入,因为国人可能更信任公、检、法这些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机构,只要是这几个部门认定的在人民群众中就深入人心了,想想呼格、聂树斌案在当初宣布破案时有几个群众不是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呢?如果当时有律师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是不是会群起而攻之口诛笔伐呢?可能唾沬星子都够淹死律师的吧!但最终的事实又是怎样的呢?所以题主设定的这种“如果”只是自己的主观意识,可能还需时间才能证明!

最后老郑要说的是很多人在吐槽律师的执业职责甚至律师存在的意义,我认为这恰恰是阻碍我国司法进步和司法公正的绊脚石,这里面的大多数人又是认可西方法律体系的,哪么你们有没有看到西方法律体系中律师的重要地位呢?恰恰越是法制健全、司法公正的国家律师的地位越显重国!而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活动律师的地位还实在太薄弱应该得到加强!才能使讼诉活为得到有效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利是可怕的!缺少和弱化律师参与的讼诉活动就无从谈司法公正更不谈社会公正!在此我要说明的是我不是律师!请各位友友参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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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香港、美国电影电视剧看多了,以为律师通过钻法律的漏洞,可以将明知是故意杀人犯的罪犯通过无罪辩护予以释放。可以明确的是在中国的司法体制下,不存在这样的事。

中国的律师有律师的职业道德底线,而且如果律师知道犯罪嫌疑人是故意杀人犯,那么公检法三机关比律师更早,更全面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坐实,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远比律师充分、确实。法庭开庭审理不过是对这些事实和证据的再一次确认。律师的辩护已无关乎案件的审判结果,绝对不可夸大中国律师在刑事审判中的作用。

那么,存在不存在律师明知当事人是故意杀人犯却给他作无罪辩护,明确告诉你,不存在这样的情况,也没有任何一个刑辩律师会这样做。任何辩护都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都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法庭不是律师任性的地方,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辩护不仅不会被采纳,甚至可能会被驱逐出法庭。如果不顾事实辩护,构成扰乱法庭罪,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犯法吗?

  • 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基本职责,律师是否知道当事人杀人,他都需要根据案件材料做出辩护意见,如果证据材料显示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律师完全可以做无罪辩护,即便证据确实充分,律师有自己的观点和角度,你可以做无罪辩护,至于是否采纳是法官的职责,所以律师的言行不会受到追究,即便他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仍然做无罪辩护,也不构成犯罪。

犯罪是可怕的,比犯罪可怕的是不受约束的刑罚权,如果刑罚权不受限制、那一切正义都可能被架空,而且往往是以正义的名义来架空正义。

所以,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有故意杀人的嫌疑,律师接受委托也应该给他辩护,这是律师的职业要求。只要律师的辩护符合法律规定及职业道德,就不会触犯法律。

本人认为,如果律师知道当事人故意杀人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是否犯法,要分情况来看。

《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假如有一个类似于张玉环的案例,律师通过与当事人沟通或其它方式,知道当事人就是杀人犯,但他挑证据不确凿的毛病,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并且辩护成功。这种情况,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是不犯法的,只能说这位律师存在职业道德问题。

假如律师受当事人的贿赂,串通当事人捏造事实,去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佷明显本身就违犯了律师法。如果受害人掌握足够的证据,就可以把律师告上法庭。

总的来看,只要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般来说律师都会极力为当事人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尤其为犯罪方辩护时,我们旁观者不是很理解,但这也是一名律师应有的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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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提交辩护词怎么处理?

感谢邀请,我来答题:

关于律师不提交辩护词怎么处理?

答:刑事诉讼案件立案后,对于被告的辩护词有没有,交不交到法院并不影响案件审理的。如果是律师接手的案件辩护词一定会不予交法院,理由很简单就是没有必要让对方当事人事先了解自己的想法和证据,然而可以在法庭审理、辩护中予以突然袭击,争取胜诉。被告的辩护词交不交到法院并不影响案件审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他观点可以留言评论。

依律师的职责,律师发表辩护词,而不是提交辩护词。具体分析如下:

辩护人的首轮发言被称作发表辩护词。辩护词是辩护人以法庭调查查明的案情为基础,提出的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总结性意见。

事实上,辩护人发表辩护词是针对公诉人的首轮发言所发表公诉词。一般而言,辩护词与公诉词具有对立性,至少有针对性。律师开庭前事先提交辩护词是错误的做法,开庭前提交辩护词可能没有针对性,开庭后提交辩护词的做法比较适宜。

辩护人应当在开庭前通过充分准备,将公诉人公诉词可能的每个观点以及对应的证据列出提纲。辩护人在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后,一一对应予以反驳,并记录在法庭笔录中,就是发表了辩护词。此种方式发表辩护词,比书面辩护词更为有效,在法庭笔录中可以一一对应,供合议庭参考。因此,不提交公诉词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当然,法庭辩论结束后,辩护人也可以对原来准备好的辩护大纲辩护词的部分,针对公诉词对辩护词进行修改,向法庭提供。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如果律师不为罪犯辩护会怎样,辩护律师的权利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