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
工亡补助金是否是遗产?如何分割?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判断是否属于遗产,应以死者死亡的时间点来考量。理论上讲,遗产除了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外,还包括公民死亡前设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形成的请求权。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既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不是公民死亡前设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形成的请求权,而是因为出现死者死亡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死者近亲属的。从性质上来讲,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一种死因财产,没有死亡的事实,就不会产生。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遗产。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公民一旦死亡,就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不能成为民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权利主体不是死者,而是死者的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学理上采“继承丧失说”,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规定为物质性损害赔偿,是对死者近亲属造成的家庭收入“逸失利益”的损失的赔偿。从该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出该解释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是死者近亲属,而不是死者。
您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判断是否属于遗产,应以死者死亡的时间点来考量。理论上讲,遗产除了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外,还包括公民死亡前设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形成的请求权。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既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不是公民死亡前设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形成的请求权,而是因为出现死者死亡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死者近亲属的。从性质上来讲,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一种死因财产,没有死亡的事实,就不会产生。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遗产一般是指去世一方在生前所获得的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最主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去世一方在生前所取得的财产。
而工亡补助金显然是当一个人去世之后才获得的赔偿金,而且这部分赔偿金显然是去世一方再去世之后才获得的,一般都是属于慰问去世一方的家属的,作用有点类似于抚恤金。
所以像抚恤金以及工亡补助金这样的财产在法律上不属于遗产的性质。
但是毕竟这部分财产也是赔偿给去世一方所有的家属的,那么当去世一方的家属人数比较众多的时候,我们也要确定一个合理的分配方式来处理这部分资金,所以对于这部分资金,虽然在法律性质上并不属于遗产,但是在分割的时候是可以参照遗产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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