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会有法律追究责任吗

法律动态 2025-08-19 1
很多朋友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会有法律追究责任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无理由随时辞职吗?法律依据是什么?有什么补偿或赔偿?
  2. 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起诉公司,是道德问题还是人品问题?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无理由随时辞职吗?法律依据是什么?有什么补偿或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提供不出书面劳动合同,又无法证明已经要求员工签订合同(员工原因未签订)的,应该承担如下责任:

1、自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2、自入职之日满一年,视作为双方有无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无法终止劳动关系;

所以,用人单位特别是人力资源工作者一定要注意记得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员工有特殊原因无法书面签订,必须要留有相关证据,以防双倍工资及无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员工在用人单位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至于是否追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员工自己酌情考虑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


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在劳动关系成立一年后,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辞职,答案是肯定可以的。而且如果是因为单位有过错,导致劳动者离职,是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的,具体的数额根据工作性质,当地工资标准和其他情况进行主张。

根据本人的执业经验,在主张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金的时候,劳动者需要保存好自己工作的证据,诸如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明细、工作照片及工作群的记录,都可以证明你的工作时间。

辞职,当然是可以辞职的。

辞职表明是员工一方的原因要解除劳动关系(即使没按照规定签署劳动合同,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这不等同于辞退。对于辞退,国家有很多规定和政策,要求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而辞职通常是没有什么法定的补偿和赔偿的。


题主又讲是无理由的、随时的辞职,如果因为你的辞职可以直接的导致公司的损失,公司还可以向你索赔。如果在工作期间有培训,辞职人员还可能要赔付已经使用的培训费用。

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首先要跟用人单位协商,而且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这是正常的流程。

当然,如果满足第三十八条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申请补偿金

在实务中,如果你能证明是公司逼你辞职的,也就是“被动离职”,那么也可以申请补偿金。

题主所说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不属于第三十八条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补偿金怎么算

如果你是根据上边说的第三十八条辞的职,或者是跟公司协商好的辞职,那么可以获得赔偿,计算方法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还有啥能索赔的

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不签,那么每月发二倍工资。

所以在离职时,如果你这段时间都是领的正常工资,可以要求公司补发一倍。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起诉公司,是道德问题还是人品问题?

不是道德问题也不算人品问题,是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完善公司法律法规。

在职场需要保护好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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