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流程及条件是什么

法律动态 2025-08-20 2
今天给各位分享注册公司流程及条件是什么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成立总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2. 公司成立的条件和应承担的责任?

成立总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只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才能登记注册为集团有限公司;

2、核心企业必须实力雄厚,具有投资中心功能,企业管理基础好,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能力;

3、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

4、核心企业与控股、参股企业注册资本合计不少于8000万元;

5、有多层次的组织机构,包括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和关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成员企业(不含关联企业)之间应以资产为联系纽带,逐步达到相互投资参股;

6、有5个以上控股企业和5个以上的参股企业。国有独资的集团有限公司除具备以上前4项条件外,应当有5个以上的子公司;

7、符合《公司法》的其他有关规定。

设立集团公司需要具备的材料:

1、改建为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载明核心企业沿革、基本情况与经营业绩,改建集团的理由、宗旨、条件、发展规划、基本架构等内容)。

2、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为董事会决议)。

3、核心企业的章程。

4、验资证明(包括:核心企业的实收资本、净资产额、成员企业的投资数额、集团成员注册资本合计总额)。

5、核心企业与成员企业共同签署的协议。

6、经登记机关盖章的集团成员营业执照复印件。

7、集团组织结构图及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8、国有独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提交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改建集团有限公司不需经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可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公司成立的条件和应承担的责任?

(一)成立公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2.设立人要件:

(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设立人人数要件:公司设立之初的人数规定,各个法律有所不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设立人,其中过半数的设立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于五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设立人出资要件。在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里,设立人的出资要件,法律无明确严格的规定。而我国是实行资本确定原则的国家,对设立人出资要件,有严格、详细的规定。

(二)成立公司流程和手续

1、提供你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公司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准备好至少5个公司预先名称。

2、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

3、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

4、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5、其他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

二、需要注意的事项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3条、第78条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2、出资手段方面,法律允许用货币以外,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同时又规定,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3、设立人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设立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同时,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全部缴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向社会募集。

4、禁止“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若有,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6条、第208条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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