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如何分配(离婚后债务如何分配法律条文)
家庭债务离婚后该怎样偿还?
一般情况下,家庭债务是结婚后共有的债务,在离婚后应该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在离婚时,若是原来的家庭对外的债务,就应该男方偿还。比如说,若是夫妻创业对外借的钱,或者为了孩子上学借的钱,都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来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于清偿,那么二人就可以协商各人担负多少的债务,要是夫妻二人已经约定财产各归自己所有,那么两个就应该协商怎么偿还,个人偿还多少。如果遇上男人有钱而且又大方的话,男人出多一点也无所谓,毕竟曾经是夫妻,没必要算得一清二楚,这样才是男人应有的胸怀、本色。
你好!
你所说的家庭债务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吧?
那么这个债务要再离婚时进行分割,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
如果离婚时把财产都给了一方,而另一方‘’净身出户‘’,债务没有分割,那么这种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无效的。拿走全部财产的一方要负责全部偿还债务。
如果全部财产不够偿还债务的,两人还要再分割余下的债务。
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管哪种离婚方式,都要对子女抚养、家庭财产分割、家庭债务划分作出处理。
协议离婚债务处理
协议离婚的债务处理是指夫妻双方经协商一致,通过离婚协议的形式对家庭债务的处理作出约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并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进行协商承担,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后,夫妻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履行偿还义务。
注意: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但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约定是夫妻二人的约定,权利不及于第三人,对第三人没有豁免权,如果协商承担方没有更还的,第三人有权请求夫妻另一方承担偿还义务。
当然有证据证明属于婚内一方个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偿还。
诉讼离婚债务处理
诉讼离婚过程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起诉离婚,没有起诉分割家庭财产,因此也就不涉及共同债务的划分。家庭共同债务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一种是由原告一方在起诉状中提出诉求,要求法院按规定对夫妻婚姻存在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夫妻的实际情况,对夫妻的家庭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要先用分割的共同财产作出清偿,不足部分需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原则是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重要的是做好家庭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与划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因此,当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分割即可。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在离婚时一并作出处分,离婚后双方按离婚的协议或判决履行义务。
一般说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协议处分,无论是一方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只要双方无异议,能顺利履行协议就行。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可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
夫妻离婚后一方借的钱,另一方是否有连带责任?
1.离婚时属于共同债务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离婚之后产生的债务,没有连带关系,离婚即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所以彼此无涉。 离婚后果 人身关系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财产关系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经营欠债,离婚后怎么偿还?
夫妻一方在婚后经营投资生意所形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答案是:不一定,要分情况。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我国法律对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设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债务必须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判断债务是否符合这个前提条件呢?第一,负债期间仍然购买房屋、汽车等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债务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商业或者投资,比如因疫情影响,甲乙两夫妻开的早餐店严重亏本,甲决定借钱周转继续和乙做早餐生意;第三,举债用于举债人单方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但配偶一方分享经营收益,比如甲借钱开便利店,每月月底将盈余存到妻子乙的银行卡里。
所以,如果一方经营所形成的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不属于。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夫妻一方经营欠债,到底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之后应当由一方进行清偿,如果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
还有就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约定这共同财产由哪一方进行偿还。假设夫妻双方自愿由一人承担,那么也是可以的,但是这种约定只对双方内部产生效力,对于外部债权人来说,债权人依然是可以找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只不过如果一方清偿债务之后,可以依据双方的约定,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看两个方面。一个就是夫妻双方是否用于了共同生活,另一个就是是否用于了共同经营。如果用于了这两者,那么即使另一方主张自己是不知情的,或者自己没有与对方进行借债,也会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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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讲法观点】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负债期间,购置的大宗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或者投资;
- 所借债务用于夫妻一方经营,但另一方分享经济收益。
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从事公司经营,以其个人名义举债用于公司经营,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
- 夫妻一方因个人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债务,另一方未参与经营,所获得的收益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总结
并不是婚姻关系期间所有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应当根据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的情况以及债务的用途等等方面,分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来说,只要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有责任偿还。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须要的消费,包括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医疗保险等方面,这些消费不超过必要限度,夫妻一方有权单独决定,即使配偶没有同意,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借款人离婚后怎么追偿债务?
如果你借钱给他们时,两口子都明白借钱干啥子?或者他两口子欠你钱也清楚!就是不想还?而且离婚了?这种情况你要查查他们离婚是在法院离的?还是民政局离婚的?如果民政局离婚的?足以说明假离婚来逃避债务!你把他两个同样起诉到法院予以审判?别放过他们这样的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