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违反会见规定如何处理

法律动态 2025-08-24 17
其实律师违反会见规定如何处理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律师违反会见规定如何处理,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律师违反会见规定如何处理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
  2. 法律规定律师随时可以会见犯人,现实中为何不是这样?
  3. 侦查阶段不让律师会见怎么办?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携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介绍信、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会见非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

法律规定律师随时可以会见犯人,现实中为何不是这样?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随时可以会见犯人,犯人在法律定义中是对已经被法院判处有罪的人才叫犯人,而没有被法院判处的都称呼为嫌疑人。犯人一般情况下都关押在监狱,而嫌疑人是关押看守所。监狱属于司法系统管理,看守所属于公安机关管理。律师需要会见犯人,那说明是犯人在监狱服刑期间不服判决进行上诉,案件需要启动再审,律师在监狱会见犯人,需要根据监狱规定的时间、提供材料来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才能进行会见,不是律师随时都可以会见的。如果犯人指的是嫌疑人,那嫌疑人是羁押在看守所,律师多数情况都是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的,而有部分案件因为案件的侦查需要,律师会见嫌疑人是需要经过办案单位的审批后才能会见,一般案件,只要律师在工作时间向看守所提出申请会见,排队轮到后,就可以正常会见,但也没有达到随时可以会见的地步。随时会见的字面意思就是什么时候都是可以去会见,不管白天黑夜,也不管是否是工作时间,监狱或看守所都无条件为律师提供会见,这是不现实的,也没有法律规定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随时会见,同时现实有现实的无奈。接下来我们逐一说明。

一、法律只是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及时安排律师会见,并非随时可以会见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主要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39条之中。根据该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记住这有个48小时的规定。

与此同时,针对一些特殊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等,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想要会见的话 ,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如果没有许可,是不可以会见的。

而在两院三部于2015年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中,也做出了上述规定。

二、现实有很多无奈,以至于无法满足及时安排乃至48小时安排的规定

这无外乎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原因,我们大概列举如下:

1.看守所会见室不能满足需求。这样的话当然就是得排队了,如果是一个比较大的看守所,发芽的嫌疑人比较多,而相应的辩护律师也会比较多,那么来会见的时候当然就得排队了。

2.受疫情的影响。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很多看守所只能远程视频会见,受设备的影响,可能看守所配备的会见室、远程视频设备不会那么多,那排队的时间就会更长。

3.有些涉及恐怖犯罪,涉及黑社会性质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可能会禁止律师会见。这种情况下就直接无法会见了。

4.当然,不排除主观方面的原因,即便反腐态势如此高压,也有可能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况。

律师随时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那倒没有这么规定。

律师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我们监管机关应当安排会见。现在因为疫情问题,会见更加麻烦。有的看守所会有行程要求,有的要求核酸检测报告,有的要求穿戴防护服等等。从目前来看,基本是一个看守所一个政策,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给律师会见带来极大不便和麻烦。

法律确实规定律师(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律师)拥有会见权和通讯权等律师权利,但并没有规定可以随时会见,会见可能是有限制的会见,比如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关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主义犯罪应当取得公安司法机关同意后,才能会见。同时实务中也有案多人少等诸多情形。接下来我们逐一分析。

☼一、法律规定自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会见律师。

涉及刑事的案件,主要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根据该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可知,原则上律师持三证则看守所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特别注意司法解释,针对一些特殊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等,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想要会见的话 ,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这个限制条件。若无许可,是不可以会见的。

而在两院三部于2015年出台的司法解释《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中,也做出了同样规定规定。

☼二、实务中案多人少等诸多情形,导致无法满足48小时安排的规定

可以从以下情形进行分析:

1.性质特:恐怖犯罪、涉及黑社会性质等案件,在侦查阶段,可能妨碍侦查工作进行的,可能会禁止律师会见。这种情况下律师可能无法会见当事人。

2.不可抗力:又可分为作风问题和非作风问题:

作风问题:我国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和廉政计划自18就开始雷厉风行,大多数人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排除极少数个别人强拿硬要,卡吃徇私枉法。

非作风问题:包括由于全球爆发新冠病毒,我国豆腐块式管理,很多看守所只能远程通过视频会见,这个也算会见的一种。但由于申请的人远远多于看守所得工作人,由于人员和会见设备等限制,可能会导致会见延期,让律师的当事人觉得并没有会见。但新冠病毒属于不可抗力,这也是没办法的,工作人员也辛苦和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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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不让律师会见怎么办?

据我所知,只有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例,在侦查阶段才不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

如果有需要以特殊方式(如保密举报其它犯罪线索,捐赠个人不涉及犯罪资产、直系亲属病危病故通知)会见当事人,可由律师向办案公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安局派办案人员(一般是两人),陪同律师和家属前往看守所或检察机关指定场所会见。

有时候办案机关为了尽快寻求破案,也会要求嫌疑人亲属前去指定场所会见当事人,做他们思想工作。所以你如果真有需要,也可以钻空子,主动向办案人员提出申请,要求前去做嫌疑人工作,督促其主动交代问题。

如果以上办法都行不通,那就只能说明你的会见对象已经铁证如山,不再需要其它证据定罪。那你就只能等侦查终结,案件材料报送检察机关后,才能会见当事人。

说明一下,本人并非专业人员,所提方案也只是个人想法,仅供题主参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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