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

法律动态 2025-08-25 1
今天给各位分享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怎么理解保险的责任免除?
  2. 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怎么理解?
  3. 人寿保险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怎么理解保险的责任免除?

一、责任免除是对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限制,即指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范围。二、责任免除明确的是哪些风险事故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与保险人的赔付无关,主要包括法定的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件。

三、一般分为四类:

1、不承保的风险,即损失原因免除。

如现行企业财产基本险中,对于地震引起的保险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即损失免除。

如正常维修、保养引起的费用及间接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包的标的,包括绝对不保的标的,如土地、矿藏等和特约承保的标的,如金银、珠宝等。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责任免除。

4、发生责任免除后,保险公司之时不负责赔偿或给付,但是合同还是有效的,除非你不想投保了,经过协商约定,解除了保险合同。扩展资料:保险责任免除事项1、保险合同都有“责任免除”的约定,如地震、爆炸等灾害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责任。

一些特定的险种,更是对很多看似相关的责任予以除外;

2、如车损险,听起来似乎只要汽车受到损失,就可以赔偿,事实上不是。

汽车自燃时,保险公司就不赔;玻璃破碎,保险公司也不赔;

3、汽车轮胎单独爆裂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轮胎损失费用,但如果汽车由于轮胎爆裂而导致碰撞事故,保险公司则给予理赔除轮胎损失费用之外的损失。

4、因为像玻璃破碎这些事故,保险公司有专门的险种的,所以车损险就不承担这个功能了。

5、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6、该规定专门对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强调保险人负有明确说明义务,未尽明确说明义务的;

7、免责条款不生效,如果发生该类范围的事故或事件时保险人仍要承担保险责任。

8、保险责任免除与保险责任相对,又称为“除外责任”,是指保险人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

9、保险责任免除不承担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的风险范围或种类,其目的在于适当限制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责任免除

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怎么理解?

首先,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指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也称除外责任条款,一般把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的事故及损失范围,常常采用列举的形式在保险单中规定下来。各类保险合同列明的免除条款不尽相同,但通常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由于战争或军事行为、原子辐射的污染。

其次,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等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标的自身的自然耗损以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等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说明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

第二、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人寿保险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人寿保险的责任免除如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3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OK,关于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