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给女方户口本怎么办(离婚后男方不给女方户口本怎么办理)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的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孩子户口该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般跟随直接抚养方,如果户口不在直接抚养方的,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以报警的,我离婚的时候我前夫扣了我的结婚证,毕业证都不给我,因为孩子户口落在我家所以没扣。我去协商不成直接报警的。如果警察不管的话可以去户籍办问问能不能补办或者迁出。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的户口本,首先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在谁那,如果在对方那,那人家有权不给你孩子的户口本,如果孩子派给你了,那你就直接司法解决,自己私下解决肯定是不行的了,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都有明确规定的。
女方离婚后去迁户口,男方不给户口本该怎么办?
第一,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
第二,根据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离婚后,前夫不给我户口本,该怎么办?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1、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派出所的领导或者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2、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反映情况;
3、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地县、市级信访局反映情况 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这个问题你不用害怕,你可以通过当地排出所户籍部的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把户口由原来你前夫家的户口簿中起出来,然后再去与男朋友登记,如果他不给,是违法的,你可以找排出所警察叔叔一起去要,再不行就去法院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