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不是当地户口征地有补偿吗
没有农业户口的农村人可以取得征地补偿款吗?
非农业户口不享有土地征用补偿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当国家因为发展需要征用集体土地的,土地所有单位和使用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支持。规定特别指出,对于农村征地的补贴项目有青苗费,附着物费以及安置费等。以上所有费用都是针对现土地使用者而言。地被征了,农民吃饭就成问题,再创业或转行都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所以,才有了土地征用补偿政策,使农民拥有征地获补偿的权益。
非农业户口已经转为城市或者城镇人口,这类人在农村不再有承包的土地,也不存在转行就业的问题,更加不存在青苗费以及附着物,或者说根本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非农业户口没有资格享受土地补偿费。
一非一农独生子可得农村征地分配吗?
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肯定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所以,能不能得到征地补偿,首先要看你是否是本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一非一农,是指父母一个是农村户口,一个是传统上的非农业人口,其独生子女能不能算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主要看孩子的户口是随哪一方,是否落在农村。
在当初传统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划分阶段,非农业人口不仅可以享受平价粮油及安排工作等诸多优惠,而且可以不用拿农村的三提五统。所以在当时条件下,大家都削尖了脑袋想把户口迁离农村,成为非农业人口,甚至缴纳几千元城市增容费也在所不惜。
但是,当时国家对农转非控制非常严格。对于一农一非这样的家庭,子女到底落在哪里,国家有严格规定。基本政策是,女方是非农业人口的,子女可以随女方成为非农业人口,男方是非农业人口的,子女不得随男方落为非农业人口,也就是说子女户口主要是随女方。
所以,一非一农的家庭,如果女方户口在农村(这种情况比较多),其独生子应该随女方落为农村户口,只要以后户口没有迁出,自然就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只要在农村征地时,其还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自然可以获得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如果女方为非农业户口,规定子女可以随女方落为非农户口,但也可以随男方落为农业户口。不过,这种选择基本没有,可以说在当时没有人会选择农业户口。所以,这中情况下一般儿生子会为非农业人口,那么,自其独生子出生落户时,就不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所以根本不可能参与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款分配,虽然其父亲为农村农业户口。
其实,这些政策都是非常明了的,我相信一般人都非常明确自己是否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所以,就不要异想开天的想好事了。
OK,关于在农村不是当地户口征地有补偿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在农村不是当地户口征地有补偿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