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会被裁定停止执行行政诉讼

法律动态 2025-08-28 6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哪些行为会被裁定停止执行行政诉讼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什么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
  2. 对行政诉讼中止执行裁定不服怎么办?
  3. 行政诉讼中的中止诉讼的法定程序和终止诉讼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4. 行政复议期间,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

关于起诉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我国行政诉讼法采用的是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起诉而停止执行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行政机关代表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因相对人提起诉讼而停止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停止执行的。

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只适用于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的情况,不适用于行政机关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对行政诉讼中止执行裁定不服怎么办?

1. 对行政诉讼中止执行裁定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2. 首先,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撤销或变更中止执行裁定。
这是因为行政诉讼中止执行裁定是由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的,上级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进行审查和决定。
3. 此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原行政机关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
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可以提交证据和理由,说明中止执行裁定的不当之处,争取法院的支持和判决。
4. 此外,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获取法律意见和帮助,以便更好地应对行政诉讼中止执行裁定不服的情况。
5. 总之,对行政诉讼中止执行裁定不服,可以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裁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行政诉讼中的中止诉讼的法定程序和终止诉讼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予以中止:

1.作为原告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作为原告的自然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原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 中止诉讼的时间长短我国法律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中止的事由消失后,随时都可以继续审理.

行政复议期间,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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