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法律动态 2025-08-30 7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修改前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2. 什么叫民事法律关系证据?
  3. 民事诉讼网上的截图的证据需要打印出来吗?
  4. 民事案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都有哪些?
  5. 民事诉讼法,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出具的专业意见是否是一种法定证据种类?

修改前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什么叫民事法律关系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分类民事诉讼证据,就是在民事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一切事实。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分为下列七种,即:①书证;②物证;③视听资料;④证人证言;⑤当事人的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八种: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网上的截图的证据需要打印出来吗?

您好,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网上截图证据也一样,可以打印的,需要打印下来,对于无法打印下来的证据可以通过光盘的拷贝。

您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的严重后果由法院进行自由裁量。

民事案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都有哪些?

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一般来说,我们需要法院调取的证据银行账户、档案材料、出入境记录、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派出所笔录等等。现在有了调查令制度,法院基本都是开具调查令给律师,让律师前去调取证据。

民事诉讼法,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出具的专业意见是否是一种法定证据种类?

一、鉴定意见(结论)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

是指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称之为鉴定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七)鉴定意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1、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2、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

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三、鉴定人拒绝出庭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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